7月26日,在北京工作的小晴漸漸頭暈乏力、喉嚨不適、發燒,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顯示她“又陽了”。
她想買新冠藥,但線下藥店沒有藥,也無法向外賣平臺上的藥店購買。
她發現,只有兩類渠道可以買到新冠藥:一是,到醫院就診;二是,在京東、美團等電商平臺的自營大藥房購買,但無法立即送達,需要等待1—2天。
中國疾控中心的監測顯示,7月20日—7月26日,新冠病毒檢測陽性率近期呈上升趨勢,總體上處於中流行水平。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呼吸與感染疾病科主任醫師李侗曾預計,在接下來1—2周裏,新冠感染人數可能仍會上升。
中國已有多款創新藥獲批治療新冠病毒,但全國大部分零售藥店仍不能買到新冠藥。經濟觀察報從連鎖藥店管理層和多家新冠藥企瞭解到,零售藥店受幾年前發佈的相關政策影響,仍不能合規出售新冠藥物。
在新冠藥的終端渠道缺位的情況下,常有藥店工作人員向新冠患者推薦奧司他韋等流感藥。有新冠藥企銷售負責人估計,至少一半新冠患者誤服了其他藥物。
多位醫生、藥企從業者、藥店人士都認爲,允許藥店出售新冠藥,有利於提升藥物的可及性,尤其對於高危人羣來說,儘早用藥有利於迅速控制病情,減少相關風險。
藥店不賣新冠藥
李侗曾最近感到,今年來醫院的新冠患者變多了。“去年流行的時候一週也就兩三個人,現在每天兩三個人。北京有些大三甲醫院,一天有20多個病人,現在還有上升的趨勢。可能以前大家覺得不舒服就扛一扛,現在也知道新冠正流行,不舒服就主動來篩查。”
人們的用藥需求快速增長,先聲藥業(02096.HK)、君實生物(01877.HK/688180.SH)和衆生藥業(002317.SZ)都告訴經濟觀察報,他們正在加大新冠藥物產量,保證供應。
目前,人們購買新冠藥的最主要渠道仍然是醫院;其次是電商平臺,快遞時效一般是1—2天,偏遠地區可能需要5天。在全國絕大部分藥店,人們無法買到新冠藥。
購藥渠道有限,影響到部分患者獲取藥物的效率。
7月中旬,江蘇一名新冠患者想購買新冠藥物,發現附近醫院只有奈瑪特韋/利托那韋,價格是1700多元。考慮價格後,她在某平臺購買了國產新冠藥來瑞特韋片,實付445元。平臺預計,藥物隔日以快遞形式送達,但下單後第五天該患者仍未收到。多款新冠藥物的說明書建議,在出現症狀後的2—3天內服藥。
藥店不賣新冠藥,也可能讓來到藥店的新冠患者拿到不對症的藥物。
7月26日晚,經濟觀察報以患者身份到北京多家藥店走訪,發現都沒有新冠藥物。一家本地連鎖藥店的店員說:“你想要(新冠藥)的話,一般就是奧司他韋和瑪巴洛沙韋。”
奧司他韋和瑪巴洛沙韋是兩款常用流感藥。記者追問“對新冠是否有用”,該店員看起來不明就裏:“有用。我們也只有這兩種,沒有別的。”
“新冠藥和流感藥不能互相替代,”李侗曾指出,流感病毒和新冠病毒不同,抗病毒藥作用的靶點也不同。比如,奧司他韋作用於流感病毒的神經氨酸酶,但新冠病毒沒有這種結構,所以奧司他韋等流感藥不能用來治療新冠,反之同理。
衆生藥業副總裁劉霜估測,新冠常態化流行後每年大約有幾百萬名患者,但一半以上的新冠患者可能是被不對症的藥物截流了。
“很多人發燒之後就認爲是流感,直接去購買奧司他韋或者布洛芬。新冠在藥店的檢測尚未普及到位,藥店的店員專業能力也良莠不齊,有些店員聽到患者發燒,可能會直接推薦奧司他韋。”劉霜說。
歷史政策仍延續
殷悅是一家頭部上市藥店相關部門負責人,目前她所在公司僅在極少數可以合規處方流轉的院邊特藥門店銷售新冠藥物。有患者來找新冠藥,絕大部分門店會登記“缺貨未滿足”。
據殷悅介紹,2022年3月,輝瑞的Paxlovid剛獲批不久,國家醫保局明確該藥由醫療機構採購,藥店等零售平臺從未參與其採購與售賣。2022年12月7日“新十條”出臺,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明確放開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的購買限制,但並沒有對零售藥房開放新冠口服藥的經銷權限。
“2023年以後,監管層面延續了國家藥監局關於零售藥店不得違規銷售新冠病毒治療藥物的限制要求。在流通環節監督檢查中,屬地藥監也明確零售企業不得銷售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阿茲夫定片、先諾欣、民得維等新冠小分子抗病毒藥。”殷悅說。
殷悅介紹,藥店若引進新冠藥,必須同時看到兩個文件:一是國家藥監局對該具體品種的零售解禁令,二是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給出的合規分銷授權。目前兩個條件都還沒滿足,所以他們不會貿然進貨。
經濟觀察報檢索發現,2023年上半年,多地政府有關部門曾提及新冠藥物禁止零售的規定。
2023年2月,陝西省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文稱,根據省藥監局和市藥監局的相關要求,要對小分子新冠治療藥品流通進行監管,強化零售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嚴禁違規銷售小分子新冠治療藥品”,包括奈瑪特韋、阿茲夫定、莫諾拉韋、先諾特韋、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5個品種。
2023年3月,湖北省鄂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要重點檢查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療藥物追溯管理,嚴查擅自在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國家局禁止銷售品種行爲”。
2023年4月,湖南常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回覆人大代表稱,將“嚴格落實國家藥監局關於新冠病毒感染小分子治療藥物不得網售和零售的工作要求”。
國內某相關藥企零售部門負責人告訴經濟觀察報,2023年新冠藥物獲批上市時屬於附條件審批,“監管部門出於對藥物的安全性等考慮,只允許藥物在醫療機構去銷售使用。相關企業後續補充了材料,提交了大量真實世界數據研究,藥物已轉爲常規審批,但相關政策沒有更新,藥店端還是不能銷售”。
該人士瞭解到,2025年時,很多省市有一些藥店已經陸續上架新冠藥品,被個別當地藥監部門通知下架。目前大部分地區仍在執行2022年—2023年的文件,少數省市出於患者可及性的考慮允許相關藥物上架銷售,並沒有強制執行相關要求。
7月底,經濟觀察報在美團、京東等平臺查詢得知,在全國省會城市中,有少數城市可通過藥店或即時零售獲得新冠藥物。
“如果患者去醫院掛號、排隊、檢測再取藥等,一系列流程會花費半天到一天的時間。很多老人出行不便,如果在家樓下或者社區附近藥店能買到新冠藥物,有利於迅速控制病情,更有利於高危人羣減少其他風險,也會更加便捷。” 上述零售部門負責人說。
已有3款常規批准新冠藥
7月30日,中國疾控中心提示,新冠病毒感染自乙類乙管以來,已成爲常見多發的呼吸道傳染病,中國每年均發生1—2次疫情波動。本次流行,疾病嚴重程度未發生變化,以輕型感染爲主,老年人、患有慢性基礎性疾病者仍是重症發生的高風險人羣,特異性治療藥物有效。
國內第一批新冠新藥已於2023年1月—3月附條件獲批上市。2026年7月29日,鹽酸伊司特韋附條件獲批,這已經是第6款國產新冠新藥。
附條件批准是指,藥物在有早期療效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先獲批上市,但企業必須在上市後繼續補充完整證據,主要適用於臨牀急需藥物、公共衛生緊急情況等。
截至發稿,國內共有3款藥物已從附條件上市轉爲常規批准,分別是輝瑞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先聲藥業的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君實生物的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
傳染與感染性疾病國家臨牀醫學研究中心主任盧洪洲建議:“一旦有症狀就第一時間檢測,若陽性即第一時間用抗病毒特效藥物。早期抗病毒治療可有效抑制病毒,避免病情加重,縮短症狀恢復時間,預防長新冠。”
他指出,專家共識高證據質量強推薦老年及基礎疾病患者在感染早期使用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藥物,尤其是對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腫瘤和老年患者而言,更建議使用沒有相互作用的藥物治療。盧洪洲介紹,2025年發佈的《中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聯合應用抗病毒藥物專家共識》明確建議:對於特定高危患者,可聯合使用不同機制的口服小分子抗病毒藥物,以更有效地清除病毒,且不顯著增加安全風險。
“新冠病毒感染已經比以往輕很多,大部分人不會得肺炎。”李侗曾說,對於免疫功能正常的年輕人和中年人,多數人在一週左右能夠自愈,居家休息,根據症狀使用解熱鎮痛、止咳化痰或者複方感冒藥,一般就可以緩解症狀。
他介紹,抗病毒藥並非一定需要服用,“如果患者希望早幾天好,覺得錢花得值得,可以使用藥物”。
(殷悅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