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飛機退票費的事情,又鬧上了熱搜。
朋友圈又一次吵瘋了。有人說,我的媽啊,這是拿消費者當豬頭宰。有人說,白紙黑字寫着規則,你咋就不看呢?
老規矩,簡單介紹下發生了什麼。完整前因後果可以看這個截圖,圖片來自半佛仙人的公衆號,他截的很完整,懶得再截一遍了,在此順便感謝他。
(圖片可上下滑動)
極簡省流版是這樣的:有消費者花一萬五在攜程上買了北京飛紐約的機票。起飛前幾天希望退票。結果被告知這款票“僅退部分稅費”,買票的時候界面就寫了,一萬五的票,只能退432。輿論發酵後,攜程自掏腰包,補償了消費者的損失。
很多人問我怎麼看。怎麼說呢,這種事情,大衆是帶有一股情緒的。如果不順着這股情緒說,很容易捱罵掉粉。
不過啊,我還是有些話想說,畢竟開這個小破公衆號,就是想做到一件事:寫的事情你未必同意,但都是我發自內心贊同的。
01
消費者的憤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不是什麼“沒有契約精神”
事情一出來,網上有一派不小的聲音,大致意思是:中國消費者啊,就是沒契約精神。
吶,你看你看,怎麼退票,扣多少錢,條款白紙黑字寫在那兒,你自己不點開看,怪誰?出事了就鬧?誰鬧誰有理?
這種說法,怎麼說呢?我覺得,給這事安上一個“不守契約精神”的帽子,挺奇怪的。
你看網上大家對這件事的分析,繞來繞去,最終都會繞到一個詞上:價格歧視。
價格歧視,本身是個中性概念。10年前我們在《5分鐘商學院》裏,就花過不小的篇幅專門講解。
價格歧視翻譯成人話,其實就是這麼一件事:同樣的東西,賣給不同人,不同的價格。
你說,是中國消費者不守契約精神,看到價格歧視就又哭又鬧嗎?別鬧了,我們生活裏其實遍地都是價格歧視,大家的接受度非常高。隨便舉幾個例子。
比如,早鳥票。早鳥票就是一種典型的價格歧視。同一場演唱會,同一個座位,早鳥票比正價便宜500塊。你說,憑什麼?沒有憑什麼,就憑人家買的早。
比如,各種“第二杯半價”。每杯奶茶,大家到手的價格就是不一樣的,更不要說各種各樣的滿減折扣了。
再比如,超市會員價。辦卡的人比沒辦卡的人,買一次東西能便宜好幾百塊錢。有些超市甚至不辦卡連門都不給進。
甚至,就算咱們聚焦到坐飛機這件小事裏,裏面都有不知道多少價格歧視。各種級別的會員卡。鉑金卡、金卡、銀卡,權益全都不一樣。更不要說機票價格本來就是千變萬化的,一架飛機180個人,買出50個機票價格來,我估計都不是什麼新鮮事。
問題來了,爲什麼這些事情大家都能順理成章的接受,沒見過有誰不守契約精神,也沒見過有誰又哭又鬧(可能有極個別奇葩,但至少不是普遍現象)。
爲什麼,就在“天價退票費”這件事上,大家接受不了,動輒罵街,動輒上熱搜?
我個人覺得啊,問題就在,天價退票費這件事,它確實有點問題。
首先,它不符合人們的生活常識。其次,消費者的知情權並沒有得到充分保障。
我給它取個名字,叫做“知情權不對等”。
什麼叫知情權不對等?我拿這件事裏的兩個細節舉例,你就知道了。
第一個細節:15000塊的機票,只能退432元,3%。
你覺得,這符合常識嗎?
說實話,我覺得,這確實不太符合普通人最樸素的常識。
常識是什麼?是“我給你帶來了損失,我補償你,我接受,這天經地義”。
你像有的衣服鞋子,試穿會影響二次銷售,所以要對退換貨做限制,這完全合理。還比如你打個網約車,司機師傅大老遠幾公里跑來了,你臨場取消,人家白跑一趟,要求你有所補償,這也合情合理。
但機票這東西,完全不影響二次銷售,如果真的是我臨場退票,導致你來不及再賣出去,那我也認了。但很多機票的規則是,哪怕提前幾個月,甚至買完以後的幾分鐘就退款,也是隻能退一丟丟。
再退一步說,因爲我的退票,確實讓航司增加了工作量,收幾百塊錢手續費,覆蓋一下操作成本。這我也能認了,相信絕大多數消費者也都能理解。
但是扣97%,只退3%。
怎麼說呢,我覺得,這確實不符合普通人常識裏的比例原則。
第二個細節:據說這張15000的票下面,還掛着另一個選項,貴幾百塊,但可以全額退款。
很多人抓着這個細節不放,說,你看你看,明明提供了這個選項,是你自己不選,還說不是沒有契約精神?
怎麼說呢,你換位想一下。一個正常消費者,看到15159元和15600元這兩個價格,他會覺得那500塊的差價,是在買“行程隨時可退”的保險嗎?
不會的。他大概率以爲,反正都在這個價位段,大概就是多一些亂七八糟的保險,弄一些有的沒的服務,多杯紅酒多點積分什麼的。
那平臺有沒有告知呢?告知了。就一行小字:僅退部分稅費。
當然,點進去還能看到一長串細則,但在這個界面,確實就只有這一行小字。
你說,看到這句話,你出於常識,最樸素的理解是什麼?很難說吧。80%叫部分、50%叫部分、3%也可以叫“部分”。
所以,我想說的第一句話是,消費者的憤怒,完全可以理解。並且這個憤怒並不是對價格歧視本身,而是“你沒讓我清楚地瞭解,我到底在買什麼”。
02
但是,你要是覺得“價格歧視就是霸王條款”,那我也不認同
不過,緊接着,就出現了另一派聲音。他們說:既然這麼坑,就應該立法禁止!航空公司憑什麼這樣欺負消費者?所有的價格歧視,應該全部廢掉。
這句話,我更不認同。
爲什麼?
因爲價格歧視這件事本身,有它極其重要的商業價值。甚至可以說,沒有它,你根本坐不起飛機。
詳細解釋下,前面說到,價格歧視的本質,就是“區別定價”。同樣的東西,賣給不同人不同的價格。
爲了做到這件事,你想象不到航空公司會動多麼大的心思。
說個我2007年的親身經歷。那陣子我出差非常多,基本就是北京上海兩頭跑。但我發現,就這同一條航線,我有時候能訂到4.5折,有時候只能買全價,差價好幾倍。
我當時特別好奇,爲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於是花了點時間,把國航的班表全查了一遍。結果發現一個特別有意思的規律:
國航一天15趟京滬班機,只有3趟放折扣票。而這3趟折扣票,全都是從浦東出發的。從虹橋出發的早班和晚班,一張折扣票都沒有。全價。
爲什麼?很簡單,航空公司必須用這種方法,把“商務旅客”區分出來,區別定價。這部分對價格最不敏感,因爲公司能報銷,是航空公司最好的客戶。
可是,怎麼做到?難道發份問卷,問你“是不是商務旅客”,是的話票價就貴1000塊錢?當然不是。
航空公司的做法,是把它變成幾道簡單的選擇題:你願不願意跑去更遠的浦東?你願不願意坐大中午的飛機?你能不能提前兩個月確定行程?
什麼?你的時間無比寶貴,必須就近趕虹橋?必須當天晚上回上海?你的行程千變萬化,根本沒法提前確定?
嘿嘿,那辛苦你買更貴的、虹橋出發的、當天晚班到達的、可退改的、同時也更貴的機票。
沒錯,這次引起爭議的“退票費”,就是一種經典的價格歧視方法。它本質是讓那些行程隨時會變的人,補貼了願意提前鎖死行程的人。
換句話說,正是因爲有這樣的旅客存在,願意多付錢的人,替願意少付錢的人,支付了一部分昂貴的航空成本。那些能提前三個月確定假期的年輕人,纔有可能坐到幾百塊錢的廉價機票。
這在商業上,叫“交叉補貼”。如果真的要立個法,把所有價格歧視手段全部禁掉,讓所有票都必須是一個價,你猜猜會發生什麼?
結果就是,航空公司只能定一箇中間偏高的價。商務人士省不下時間,普通人從此也坐不起飛機。
所以,我想說的第二句話是,“立法禁止”這種話,聽起來解氣,其實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甚至會讓事情更糟。
美好的願望帶來糟糕的結果,這隻幽靈一直活躍在整個人類商業史上空。哪怕再不瞭解商業的人,也不會對它有一絲一毫的陌生。
03
那攜程和航司,到底問題在哪?知情、知情、還是知情
回看標題那個問題,航司和平臺究竟錯在哪?我覺得,問題應該很清楚了。這種做法本身沒問題,它就是商業規律的一部分。
真正的問題是,你必須充分確保價格歧視下,消費者的知情權。
如果你問我該怎麼改?我覺得,大致是兩個方向。
要麼,讓退票規則本身,往“常識”那邊靠一靠。
想想看,爲什麼很少聽說大家吐槽高鐵退票費?因爲高鐵的退票費非常符合常識。8天以上不收錢,8天以內48小時以上收5%,48小時以內24小時以上收10%,24小時以內收20%。邏輯很簡單,越靠近開車時間,票越難賣出去,你“退票”這個動作,越是給鐵路部門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損失。
這樣的規則下,我覺得別說20%,哪怕是更高的比例,大家都能接受,因爲這個規則透明,且符合常識,心服口服。
機票能不能也這樣?我覺得完全可以嘗試。
要麼,你堅持要用現有的規則,那就把告知義務做到極致。
如果航空公司說,我就是要這樣設,就是要賣這種“售出概不退票”的票種,行不行?
當然可以。
但你就有近乎無限的義務,把“告知”做到極致,而不能是一行“僅退部分稅費”的小字了事。
你得在我按下“支付”按鈕之前,彈一個大大的窗,明明白白告訴我:這張票如果退掉,最多隻能退回432元。你確定要買嗎?確定要買嗎?不好意思再打擾一下,真的確定要買嗎?
不要怕彈窗打擾消費者,多彈幾個,1個不夠就3個,3個不夠就5個。彈窗不夠就發短信,發短信不夠就打電話。甚至你可以像籤正式的網絡合同一樣,手動簽名,簽字確認。
總之,就是想到你能想到的一切辦法,確保我知道這個不符合常識的政策。
我當然知道,互聯網產品設計的聖經,是“不打擾用戶”。步驟越少越好,彈窗越少越好,一路絲滑走到底。
但是,在退票費這件事上,航空公司和平臺,有責任有義務,讓用戶“被充分打擾”。
攜程發的公告裏也這麼說了:
針對本次事件反映的信息提示痛點,我們將進一步升級風險提示機制:基於航空公司退票政策,當訂單可退金額低於機票款20%時,將觸發專屬引單窗強提醒主動告知用戶當前退票扣費比例較高、可退金額較少,並二次確認用戶退票意願,避免用戶因信息偏差產生損失。該功能將於2026年7月31日正式上線。
我覺得,這真是個特別好的進步。攜程在整件事裏,不管是自掏腰包補償旅客損失,還是事後及時跟進整改,都體現出了非常好的社會責任感。有一說一,我必須點個贊。
確實在這件事上,我們需要的,是“知情”,而不是“告知”。
區別在哪?
告知,是“你看,我紙上寫着了”。知情,是“先生,我得確保你真的明白了”。
這就是我對整件事的看法。
這件事裏,有情緒、有憤怒、有無奈、有理性。
但無論如何,孩子一般的常識,和最樸素的商業邏輯,永遠是我們這個號看事情時堅持的。
觀點 / 劉潤 主筆 / 歌平 版面 / 黃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