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孩子就是他的

這些年行走江湖遇見過很多人,大多都是現代浪人,遠離了土地和家鄉在外地謀生、紮根,變成一代移民。雖然大家的生活千差萬別,但是談到家鄉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共同的傷感話題:自己曾經的痕跡被抹掉了。
要麼是自己的舊物被悄然處理掉,要麼是自己的房間被改頭換面,要麼是自己的老房子在變賣之後纔得到通知。
這裏所有的「自己的」都要打上一個引號,因爲這是一個人的執念,對自我的執着,而不是一個事實。
事實是父母沒有義務在自己家裏爲你永久保存舊物,如果你當真心愛無比,那麼你一定會走到哪裏帶到哪裏去。而那間房是父母當初在撫養你成長時,專門劃分給你的一間而已,但房子是屬於他們的,他們有權處置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並不需要徵得孩子同意。
昨天我看到一個非常鮮活的案例,讀者中的一位母親覺得孩子已經長大,想要掛閒魚賣掉家裏的舊繪本,然而孩子說了一句很古怪的話:那上面不會有人買的。
母親是按照字面理解,問我是不是真的。我用閱讀潛臺詞的方式理解,認爲孩子真實的想法是不要賣,但是又不能和母親直接對抗,所以就說出了自己的期待:雖然掛上去了,但是沒有人來買。這樣一來,自己還是可以保留下那些自己童年的痕跡。
要麼讓孩子清楚,自己家是傳統的中國家庭,家裏的一切都屬於家長。那些名義上屬於孩子的東西,無論是春節的紅包,還是父母贈送的禮物,最終所有權都屬於家長,家長始終有權處置和分配。
這種做法我認爲也沒有什麼不好,它讓孩子非常明確一件事情,那就是必須儘早獨立生活,成立自己的家,在自己家裏的一切才真正屬於自己。父母有他們的家,有他們的生活,站在誰家屋檐下,那就聽誰的。
要麼讓孩子清楚,自己家是現代的中國家庭,家長贈予自己的東西,那就是屬於自己的資產。因此,家長要處置自己的資產,必須提前告知自己,徵得自己的同意。同樣的,家長也沒有義務永久爲孩子保存這些資產,因爲這件事本身有成本。既然談到資產,那也要談成本,談代價,不能無償做事。
這種做法我認爲可以幫助孩子解除一部分我執,不是自己擁有過的東西就永久屬於自己,需要自己持續維護。不是自己住過的房間就是變成了自我的延伸,那只是一個長期免租的住所,但終歸是要收回去的,它本身也是有價格的。
這些在一早就應該區分清楚,大家也就不用爲對方而傷感。
問題出現在錯位上。一對傳統的中國家長遇見了一個現代的孩子,或者是反過來,那就會有許多摩擦和碰撞。問題也會出現在橫跳上,當有利於自己的時候,無論父母還是孩子都瞬間選一邊站,然後隨着不同的情況,反覆橫跳,一會兒是傳統的全包,一會兒是現代的各自算賬,並沒有一個恆定統一的立場。
我個人傾向於現代的做法,那就是家長給了孩子什麼,它就是孩子的。理由是在小家之外的社會,基本上是按照契約合同這一套在運行。一早明確責權利,孩子長大之後就不會接受什麼「以廠爲家」、「以公司爲家」之類的邪見。行走江湖,也不會亂認叔伯姨娘哥哥姐姐,託付了本不該託付的信任,然後上了不該上的當,卻又卡在情感上過不去,陷入內耗。
父母如果爲孩子做長遠計,那就應該強忍不適去接受,而不是「小兔崽子,你喫我的用我的,還要跟老子算賬?」
作爲子女這一方,也要學着放下我執。學會區分父母家和自己家,區分父母生活和自己的生活。尤其是選擇了做浪人的孩子們,當你缺席了家鄉的大部分婚喪嫁娶,錯過了絕大部分的柴米油鹽尋常日子,那就談不上什麼「自己的」。你連着根一起拔腿就走,爲什麼堅持原先的那個樹坑屬於自己,而且會一直屬於自己?
唯一值得說的,是人類的情感。事情應該如何是一回事,人如何接受這樣的事是另外一回事。我認爲提前告知是很重要的事情,即便擁有完全的權利,無需徵得任何同意,但是因爲存在着情感上的羈絆,那麼在行事之前告知一聲也是符合人性的選擇。決定已經做下,事情必然會如此發生,但提前告知一聲會讓人在感受上好一點。
感受有多重要?很重要,理性能讓人們賺到錢,而感受卻讓人們花了最多錢。那麼多人如此努力,如此投入,很多時候不過是爲了讓自己的感受好那麼一點點。而不讓自己的感受超出自己的皮膚範圍,無限延伸,如同黏土怪一樣蔓延出去覆蓋一切,這則是每個人一生必修的功課。
最後,人生之中傷感的情緒難以避免,只能試着去習慣。因爲不斷得到,不斷佔有,不斷聚合的過程只是人生裏前一半旅行上的風景,然後就是無盡的告別,無盡的消失,和無盡的失去。就像是你孩童時代收的紅包,總有一天你會全部發出去,而且往往會發得更多,有時候人都弄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傷感什麼。
Prompt:
Macro photography: a red dragonfly perched on a yellow morning glory in the morning. --ar 3:4 --raw --sref 2142586523 --p --sw 1000 --stylize 1000 --v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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