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房

正面連接2026年6月15日


是家人,也是性侵者




性侵,是對一個人身體和心理的嚴重暴力犯罪。我們對此並不陌生。與此相關的事件中,針對兒童的家庭內部性侵,或許是最可怕、也最隱蔽的一 種。


幾乎每個孩子都曾被教導,要留意家門外的危險。 不要一個人去偏僻的地方,不能接受陌生人給的玩具糖果,不可以讓外人隨意觸碰自己的身體隱私部位。但如果,危險就在家門之內呢?


《“女童保護”2025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25年媒體公開報道性侵兒童案例204起,受害女童超九成,年齡最小的僅4歲。70%以上都是熟人作案。超過一半的性侵者選擇多次作案。


原本意味着安全和隱私的“家”,成爲一間間不被外人看到的“暗房”。家內性侵者的犯罪,時常隱蔽在照護之下,隨着孩子們的成長持續數年。


從2025年9月至今,我陸續在安徽、廣東、湖北、山東、上海、北京,見到了11位家內性侵受害者及其家人。講述者都是女性。她們本人或女兒,首次遭遇性侵時都不滿12歲。大部分性侵發生在小學和初中的時期,最早的記憶可追溯至幼兒園小班。


在家庭中,性侵者往往擁有更多的金錢、話語權、關注或偏愛,未成年的受害者難以識別和對抗,威脅和利誘也常同時出現。


孩子們難以理解,最信任的家人爲何會變成罪犯。這種痛苦和困惑,往往演變成生理和心理上的嚴重創傷,在餘生與之共存。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及司法實踐:只要行爲人的性器官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性器官發生接觸,即構成強姦罪既遂。


在司法流程上,一樁兒童性侵案要歷經報警、立案、提起訴訟、法院審理、開庭判決。證據是最重要的一環,但也極難取得,一些母親不得不使用極端的方法。


母親們通常是一個家庭裏最先得知孩子被性侵的人。她們要同時照顧被傷害的孩子,處理凌亂失序的生活,面對外界甚至家人的質疑。她們是最終承受多重痛苦的人。


也因爲相似的經歷和困境,讓散落在各地的被性侵家庭,自然而然形成民間結盟。母親們懂得彼此的傷痛,鼓勵大家講出性侵的傷害,而不是選擇沉默;她們一起找律師諮詢、向未檢部門寫建議信、尋求婦聯幫助,試圖把性侵者送進監獄,拿到一個法律上的結果。


不止一位母親告訴我,她們願意做這些事,僅僅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最後一個性侵受害者。


內容提示:本文涉及性暴力與性犯罪的相關內容,可能引起讀者不適,敬請斟酌閱讀。





一次密談


2024年12月底,上海,13歲的君然偶然讀到了一本書。這本深藍色封皮的《刑法學講義》,是她和同學互換課外讀物得來的。


從234頁到250頁,是與“性自由權”有關的章節。在書中,她看到刑法對強姦罪的規定是,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幼女同意還是拒絕,都構成強姦罪。


有六種加重情節,可以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之一,是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另一個被視作情節惡劣的案例是,親生父親強姦生女。


這些文字,君然看得“心臟砰砰跳”,那天的作業都沒有寫完。她把媽媽單獨叫進臥室,遞上一張紙條:有件事明天告訴你,不要告訴任何人,看完記得扔掉。媽媽照做了。


《刑法學講義》一書中關於性同意年齡的章節


第二天晚上,母親來到房間,君然不知道如何開口,讓媽媽先猜。


懷孕了嗎?

沒有,差不多,你不要告訴別人。


媽媽又猜了些別的。君然記得,媽媽先猜到的是這件事跟性有關,漸漸地,也猜到了爸爸的名字。起初媽媽難以置信。在反覆確認細節的過程中,君然提到了爸爸侵犯過程中的一些個人習慣。君然還告訴媽媽,爸爸不僅侵犯她,也侵犯妹妹。


2026年1月,我在上海見到君然。客廳溼冷,君然套着一件明黃色的拉鍊運動外套,聊天時,她大部分時候都低着頭,半張臉藏在淡藍色的貝雷帽檐下,帽子兩側是貓耳朵一樣的可愛造型。


記憶裏,爸爸的性侵最早從幼兒園小班開始發生。到小學二、三年級,君然纔開始意識到這件事的性質:“誰會突然找一個人過來,把隱私部位放在一起,又默默走開的?這整個行爲過程就很詭異。”


實施性侵時爸爸總是沉默,不會跟她有任何交流,沒有威脅的話語,也沒有解釋和交代,“他只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性侵在她的童年生活中如影隨形,甚至變成一種身體記憶。“他會有很奇怪的那種眼神來看着我,一看到那種眼神我就接收到信號,就知道他要幹什麼了。”“我不需要聽他的指示,就能馬上做出行動。”


讓她留下最深陰影的一次侵犯是在車裏。爸爸在駕駛座,她坐在副駕駛,媽媽去樓上拿東西的簡短間歇,爸爸把手伸進她的衣服裏。


這一幕,被車頭前經過的行人看到了。君然記得,那人一直盯着車裏看。沒有人制止,侵犯者的行爲也沒有停下。


長久以來,沒有人發現這個家庭裏的異常。難受的時候,君然會莫名哭出來,在學校哭,在家裏哭,有時走在路上也想哭。有段時間她特別難受,但年齡小不知道怎麼發泄情緒,就咬自己的手臂。


她有過兩次差點講出口的機會。六年級時,媽媽曾帶着她和妹妹去上海周邊一個城市,短暫生活了一段時間。和媽媽單獨生活時,她原本打算告訴媽媽。但沒過多久,爸爸也來了,她失去了機會,爲此哭了好久。


還有一次是初中生物課上,老師講到與性相關的話題,問同學們有誰遇到過類似的傷害?君然回憶,當時有很強烈的衝動想說,但最終忍住了,“當着全班的面確實沒法開口。”


她也曾嘗試逃開爸爸的侵犯。有一次家裏沒有其他人,爸爸進了她的房間。她從一個臥室跑到另一個房間,爸爸跟了過去。她能想到的辦法是,每次在一個房間待差不多5分鐘,看到他差不多開始脫褲子,就跑。兩個人在兩個臥室房間來來回回跑。


這一次,君然成功躲過了。


我問她,這種逃跑成功的時候多嗎?君然說,不多。






君然的媽媽張蕙,曾和丈夫朱亮在同一所公立小學當老師。2008年兩人結婚,生育了兩個女兒。君然是姐姐,比妹妹大兩歲。


婚後,夫妻倆先後辭掉公立學校的老師工作,開辦課外培訓班。在朋友眼中,這是一個努力打拼、日子幸福的四口之家,積攢了一些財富,生活算得上順暢。張蕙從未想過,性侵會發生在自己家裏。


從女兒口中她才得知,孩子出現在哪裏,性侵就發生在哪裏。家裏的臥室、衛生間、車裏、夫妻倆開辦的課外培訓班,都曾是犯罪現場。每一個住過的地方都有,君然說。


“女童保護”公佈的2015-2023年性侵兒童案件統計報告也顯示,媒體公開曝光的性侵兒童案件裏,家庭成員性侵案佔比穩定在8.5%-20.78%——這意味着至少每12起公開的兒童性侵案中,就有1起發生在最親近的家人之間。


在我們訪談的11位受害者中,有4位女性陳述的性侵,施害者都是親生父親。


55歲的梅子母親李女士和張蕙同在上海生活,是我在採訪中第一位認識的家內性侵受害者的母親。


梅子母親第二段婚姻中的警察丈夫,多次猥褻她的女兒梅子,從小學持續至成年。報警後,梅子母親自學法律與公檢法部門溝通,一步步把女兒的案件推進到司法流程。性侵者最終獲刑8年。


梅子的經歷,也就是新聞報道里的“上海民警猥褻繼女案”,曾得到媒體廣泛關注。2025年夏天,我第一次聯繫梅子母親時,她告訴我,已有96個性侵受害者在網上向她求助。2026年初,96變成了112。


梅子母親曾統計過向她求助的性侵受害者信息,90%的侵犯都來自家庭內部,一半以上的侵害者是親生父親,其次是繼父、爺爺、外公,再往後,“是其他你能想到的,所有男性親戚的稱呼。”


我聯繫到的十餘位被性侵的當事人中,除了一位女童是被同住的房東性侵,其餘施害者的角色都是社會常識裏的家庭成員:4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7位分別是孩子的繼父、姨父、姑父、爺爺、表哥和堂哥,有時侵害者還不止一人。


在以信任和安全爲基底的家庭裏,性侵者會利用對環境和人物習慣的熟悉程度,精準找到侵犯孩子們的機會。


在浙江寧海生活的琪琪媽媽,是第十個向梅子母親李女士求助的人。她告訴我,丈夫對女兒的性侵總髮生在自己離家的時候,比如她去市場賣自家種植的板栗、外出喫飯、或是被支去單獨幹活時。有一次,丈夫說要帶女兒出去喫好喫的,後來她才從女兒那裏得知,他把女兒帶去了果園性侵。


她第一次感受到不對勁,是2022年疫情時期。 琪琪媽媽 感染新冠,在家裏自建房的5樓隔離,女兒和爸爸在4層生活。連續幾天,她都聽到電話那頭女兒叫爸爸“老公”——在日常生活裏,這個詞並不會出現在她和丈夫的稱呼中。


她從一個母親的本能,覺得“有問題”,但不確定發生了什麼。她在電話裏質問,丈夫解釋,女兒只是說爸爸是老公,又沒有直接叫老公。 她再問,丈夫就生氣了,說再這樣,就關在上面,不給送飯了。


她用手機在網上搜法律援助電話,打過去問,會不會丈夫對孩子做了什麼?對方告訴她,那應該不會,親生父親,是不是想多了。


在家庭裏,侵害者更容易隱藏自己的行爲,親屬身份讓他們更輕易地躲開成年人的初次懷疑。而面對幼童,侵害者往往會把行爲包裝成“遊戲”或者“身體檢查”。


梅子母親統計過,有26個案例裏,侵害者們使用遊戲的話術,“是爸爸和你的遊戲”“爺爺跟你做遊戲”“這個遊戲只有爸爸和你做的。” 他們還會用零食、玩具、金錢等引誘孩子,並讓孩子保守祕密。


有一次 琪琪媽媽 去診所看牙,丈夫帶着孩子在車上等。一個小時後她返回車上,看到丈夫給女兒買了零食,餅乾、蛋卷、水果六七樣。當天回家她問琪琪,女兒沒說。後來她才知道, 琪琪又被性侵了。


有時,利誘還伴隨着對孩子們的警告和威脅。琪琪告訴媽媽,爸爸給她看過視頻,是一個大人把一位媽媽和孩子疊起來殺掉。琪琪模仿爸爸的話語,“告訴媽媽的話,把你和媽媽也疊起來殺掉。”


琪琪寫給媽媽的話:這些食物可不許拿走,因爲我怕你餓着,你渴,但是你必須要喫完噢


在採訪中,我聽到施害者使用的威脅方式包括:在媽媽走過時掐住孩子的手臂,警告她不要出聲;威脅孩子如果告訴其他人,警察叔叔會把你抓起來,關到籠子裏;甚至恐嚇孩子“拿刀砍死你”。


可信的身份、遊戲化的包裝、利誘、威脅,這些因素導致孩子很難說出自己的遭遇。此外,家內性侵的複雜之處還在於母親的處境。有時即便母親發現了問題,也很難立即帶孩子逃離侵害者。


琪琪第一次開口,是在2023年的一個夏夜。睡覺前,琪琪告訴媽媽,媽媽不在家時,爸爸“咕一下”把褲子脫下來了。琪琪用兒童的語言,描述了她看到的畫面。琪琪媽媽趕忙打開了手機錄音,再問,女兒就不願意說了。


從那之後,一旦丈夫跟女兒單獨相處過,她倍感煎熬,只能每次趁丈夫不在悄悄問女兒。


2023年9月底的一天清晨,琪琪媽媽在女兒大小便用的痰盂裏看到血,是“接了水都紅紅的”程度。琪琪媽媽幾乎印證了自己的猜想。她在直播間連線諮詢了好幾個律師,都讓她帶着孩子趕緊跑。


但逃跑對那時的琪琪媽媽來說,是需要拆解成步驟的。從那個家裏出來,自己便一無所有。家裏的收入都掌握在丈夫手裏,琪琪媽媽買東西都得張口向他要錢。她不敢找丈夫當面對質,也不知道跑了該怎麼辦。


2023年10月的一個週日晚上, 媽媽 不在家,琪琪是和爸爸一起睡的。第二天帶孩子上學路上,女兒說了又被爸爸性侵的事。她還說,媽媽,我很勇敢,爸爸把我弄疼我都不說。


琪琪媽媽 在公衆號裏找到一位姓黃的律師,是個30多歲的年輕人。黃律師告訴她,再繼續留在那兒,對母女倆都不安全,要不去報警吧。


在律師的鼓勵下, 琪琪媽媽在 送孩子去幼兒園上學的間隙,第一次去了派出所。她記得警察說,沒有證據的話立不了案的,可能關一個星期就放掉了。 琪琪媽媽 想,關一個星期就放掉,回家不是更危險嗎?


同年11月底, 琪琪媽媽 又一次得知了女兒被性侵。在陸續的問話中,女兒不記得被侵犯的具體次數,只說很多次。 琪琪媽媽 說,光是她自己聽女兒說的地點起碼有六七次。她決定正式報案。


那天在派出所,丈夫做完筆錄出來,發生了她至今難以忘記的一幕。


一家三口在派出所大廳裏,她和女兒坐着,丈夫站着用手指着女兒吼,我對你做過嗎? 孩子回答,做過。問話繼續。


我對你做過嗎?做過。

做過嗎?做過。


就這樣重複問了六七遍。直到最後一次女兒說出,我自己想的。


男人說,那行了,走,喫飯去。


琪琪媽媽身上沒錢,手機也被留在派出所做鑑定。三個人在派出所旁邊喫麪。餐桌上,她記得丈夫說,你這樣搞我,你死好了。她還記得丈夫也對女兒說,你不要爸爸了,邊上去喫。


當天晚上回到家,丈夫沒有再提任何和報案相關的事,而是讓 琪琪媽媽 去洗澡,配合他的性生活。


結束後, 琪琪媽媽 陪女兒在另一個房間睡覺。女兒小聲問她,媽媽,我們什麼時候能離開這裏啊?第二天起牀, 琪琪媽媽 只拿了女兒的幾件衣服,帶着孩子,一起逃走了。





你有證據嗎?


琪琪媽媽 報案後,收到一份落款時間爲2023年11月27日的立案告知書。警方認爲, 琪琪媽媽 以女兒被猥褻的報案,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立案偵查。兩年多過去,案件至今還在偵查中。


困難在於證據。在司法流程上,一樁性侵案要歷經報警——警方偵查——檢察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一審/二審判決。每一環,證據都很重要。


但除了孩子的講述,琪琪媽媽當時並不瞭解還能提供哪些證據。


張蕙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大女兒君然向她講述自己和妹妹受到侵害後,張蕙一夜沒睡。第二天上午,12月19日,她來到了所在區的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值班律師接待了她,律師問,有證據嗎?


在受訪者中,梅子母親是爲數不多目前拿到法律判決結果的人。除了供述和證人證言,梅子母親手裏得到最重要的一個證據,就是丈夫劉某濤在2015年手寫的那份承認猥褻的保證書,他寫下,“最不可饒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進女兒房間對繼女猥褻。”


這份書證,成爲後來案件推進到司法流程最關鍵的證據。終審判決書上,法院認定,她的第二任丈夫劉某濤犯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爲了收集證據有底氣報案,2025年2月5日,30歲的黃林在微信上聯繫了堂哥。


黃林:

你還記得你小時候從我小學到初中大概5-6年期同対我做的事情吧

那些猥褻行爲包括但不限於XXX、XXXXXXX還有XX的行爲

我覺得你該給我個交代了


(拒接堂哥打過來的一個語音電話)

黃林:我不想聽你的聲音也不想看到你你這就打字就行


堂哥:這事情都過了這麼多年了,以前是我錯了。

黃林:從我小學三年級一直到初中二年級長達6年期間對我做的XXXXX,那這些你都記得吧,我也沒冤枉你吧

堂哥:小學三年級-初中二年級,時間週期我記不太清

黃林:那我上面說的這些問題我都沒有說錯吧。

堂哥:嗯,沒有

黃林:都認了就行

堂哥:那要我怎麼做啊


2025年2月13號19:36分,黃林在工作地打110報警,得知須回老家處理。3月10號,黃林和媽媽回到村裏的派出所再次報警。次日 ,派出所警察帶着母女倆去了縣裏的刑警大隊。


報警後,黃林的一位高中同學也成爲除母親之外的唯一證人。她向警方陳述,在2018年與黃林工作同屋共住時期間,曾聽黃林傾訴過其遭受堂哥侵害的經歷。


黃林報警後,家族裏的男性長輩勸她放棄法律追責


在偵查中,堂哥只承認了一次自己14歲以前對黃林的猥褻,但已過追訴期(猥褻兒童罪,一般情節追訴期5年,加重情節追訴期10年)


性侵案件中,許多受害者要等到成年後很久,纔有能力處理兒時受到的傷害,但猥褻罪的追訴期最高爲10年,強姦罪最高20年,很多受害者不得不因此放棄。2025年4月14日,黃林收到了縣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知書。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法學博士夏菲曾在《失敗的刑事司法?——性侵犯罪警察偵查比較研究》中提到,警察部門應當確立“被害人中心”立案原則。她建議,性侵犯罪立案可遵循以下原則:對於強姦犯罪報案,除非有明確證據證明沒有犯罪發生,都應當立案;對於猥褻犯罪報案,在不能確定是否有犯罪發生時,可以治安案件立案。


像梅子母親和黃林一樣得到施害者承認犯罪的情況,在性侵案件中很少見。更多案件中,被告人不會認罪。


一位來自安徽蚌埠的母親發現女兒遭受父親和爺爺性侵,報警後,帶女兒去醫院做婦科檢查。病歷顯示,女兒處女膜多點位可見陳舊性裂傷。但在偵查中,孩子的父親和爺爺都不承認對孩子的侵害,偵查至今仍在進行中。


山東棗莊的可心媽媽,掌握的性侵證據是女兒的遺書。2024年10月13日,上初三的女兒可心從小區29層天台跳樓自殺,只有14歲。


在遺書中,可心寫道:


我學業沒希望了,學個錘子啊 親愛的大姑父在我小時候幹了什麼事自己清楚哈,如果不記得了沒事我記得,如果我當時再大點恐怕我已經有一個妹妹一樣的孩子了哈。不用擔心,我會一直看着你的(一個笑臉表情)


可心媽媽記得,女兒7歲時曾在大姑父家留宿,那是她從小到大唯一在外留宿過的地方。根據遺書的線索,可心媽媽認爲,是女兒去姑父家被性侵的經歷,導致她後面幾年的抑鬱,甚至死亡。


尤其是2023年11月,可心哥哥的結婚現場,大姑父要見可心,但孩子不想去。媽媽和哥哥那會兒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還拽着可心去。如今回想起來,可心媽媽覺得,這是對孩子非常嚴重的二次傷害。


可心媽媽把女兒生前的獎狀、玩偶都保留着,房間也維持原樣,她自己則搬到另一個地方租住


女兒去世後,她去過派出所、刑警隊、婦聯、檢察院,要求徹查女兒被性侵的事。女兒自殺半年前的2024年5月,曾在棗莊市立醫院醫學心理科,被診斷出焦慮抑鬱狀態和睡眠障礙。病歷顯示,她有自殘行爲。


據可心媽媽講述,孩子去世後的第三天,孩子的大姑曾來家裏找她要那封遺書。警方立案後開始偵查,從大姑父的電腦裏找到了三張可心光着身子的照片。


另外,警方摸排女兒的周邊關係時,一位同班同學提到,可心曾說,小時候在親戚家睡覺的時候被晃醒了,她看到男性親戚正在她身上,想跟她發生性關係。同學還提到,可心也說過自己有抑鬱症,後來好了,已經不喫藥了。


偵查期間,大姑父曾被警方羈押,但都否認對可心性侵。後來檢察院告知可心媽媽,因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大姑父已取保候審。


2025年12月1日,可心媽媽以自訴人身份向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對可心大姑父的控訴,起訴被告人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2025年12月11日,她收到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法院以證據不足,對她的起訴不予受理。





不得已的取證


取得證據對張蕙來說同樣困難,她能想到的辦法是:如果性侵再發生,得拍下來。


2024年12月19日、20日兩天,張蕙先後在網絡購物平臺下單了18個攝像頭和8支錄音筆。她專門選高清、不閃光的攝像頭,“還不知道哪個快點到,哪個最快到就先用哪個。”


張蕙告訴丈夫要外出旅遊。12月23號是個週一,凌晨三點多,張蕙帶着一個空的藍色行李箱和一個雙肩揹包離開了家。實際上,張蕙開車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她一共去了兩次。


第一次是凌晨三點多到的,只有值班民警,她簡單說了下情況,她記得警察問了句,“是親爸爸還是後爸爸”。沒有做文字記錄。警察讓她上班後再來。


第二次到派出所是早上八點多鐘,兩個男警察接待了她。她告訴警察,兩個女兒被父親性侵,一個11歲,一個13歲。這次報案她印象很深,警察告訴她,“插入纔算強姦”,她覺得警察不專業,這與她查詢到的法律信息不一致,“我明明連夜查了,未成年孩子(14週歲以下)性器官接觸,就叫強姦。”她也告訴警察,家裏裝了攝像頭,在等取證。


那天張蕙待在酒店房間,通過手機看視頻監控。下午五點半,小女兒先到家,爸爸在做飯。六點一刻,爸爸把大女兒接了回來。君然的房間裏有一臺可以發圖片、打電話的智能檯燈,她和媽媽用檯燈溝通。


君然回到房間吹頭髮時,爸爸進來了。最終,一枚對着君然牀鋪的攝像頭,拍到了12月23日晚上七點半左右,丈夫性侵的視頻畫面,動作熟練。性侵過程大概持續了20分鐘,張蕙錄下了大概10分鐘的截屏。


中途,小女兒還進姐姐房間來問爸爸題目怎麼做,爸爸給了她一臺手機,讓她去問一款在線教育App。


全程,張蕙就坐在酒店牀頭,眼睛一直盯着牀頭櫃上的手機。她記得手一直在抖,心裏的感受複雜,很震驚、非常失望,但又感覺“終於拿到證據了”。她心想,永遠不可能原諒這個人。


錄到監控後,張蕙立刻在微信上把視頻發給了凌晨接待她的那位警察。可以立案了嗎,她問。對方說,可以。當晚八點,張蕙和來幫忙的表哥一起到了派出所,看到刑警隊也過來1男1女兩名警察,她把家裏的鑰匙給了警察。八點半左右,兩輛警車開進了小區。

朱亮被逮捕和拘留通知書


家在6樓,警察讓張蕙站在5樓的消防樓梯間等待。她聽到了警察從電梯帶走朱亮的聲音,但沒有親眼看見。


警察趕到家裏的時候,君然正在房間裏做作業。性侵結束爸爸離開房間的那一刻,也是君然見到他的最後一面。她記得父女間的最後一次對話是,爸爸讓她好好寫作業,不要玩手機。她關着房門,只記得外面很吵,聽到了陌生人的聲音,她覺得應該是警察。


後來警察也進到她的房間,有女警拿棉籤在她下體做證據採集。當天,警察還帶走了一條橘色毛巾,原本是女兒的洗澡巾,性侵結束後丈夫用來擦過下體。


母女三人隨後在警察陪同下被帶去醫院,給兩個孩子做婦科檢查,結束後又返回派出所做筆錄,直到12月24日凌晨三點。


君然並不害怕。她記不清是筆錄還是做婦科檢查的環節,一個警察問她,你當時怎麼不哭啊?


“他以爲我一個女的好像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哭一樣。我沒做錯事情,我也不以此羞恥,爲什麼要哭呢?”君然說,關於報案,她早就想了好幾年了,“我心裏都已經走過幾遍路了。”





性侵者的面貌


丈夫朱亮被捕後,同學朋友很快發現聯繫不上他了。2025年1月中旬,張蕙接到了朱亮最好的朋友,董先生的電話。張蕙告訴董先生,丈夫性侵兩個女兒,被警察帶走了。


2026年初,董先生在接受我們訪談時表示,他當時不敢相信。他和朱亮從大學開始認識23年了,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朱亮會做出這樣的事。他和其他朋友們都感到震驚。


和張蕙通話後,董先生在一場飯局中叫出一位律師朋友詢問,對方告訴他,“這種事情在我們律師界都覺得很‘昂三’(上海話:表示這人或事很差勁下作)。”


董先生也試圖問過其他警法圈的朋友。一位公安局的朋友接到他的電話,語氣也不太好,“你什麼朋友?怎麼會做這種事情?”


董先生是唯一接受我們訪談的,性侵施害者一方的朋友。他的講述,幫助我們更多還原了一個性侵犯罪嫌疑人在生活裏的不同面貌。


董先生是朱亮的大學室友,從2003開始,董先生對朱亮從學生、工作、成爲父親的每個階段都很熟悉,交往從未斷過。在他印象裏,朱亮是一個憨厚的人,對學業很上進。當時大學全班20個學生,最終只有包括朱亮在內的4位外省學生留在了上海工作。


他很認可朱亮在專業上的能力。離開公立學校後,他看到朱亮幾乎所有時間都撲在課外培訓班上。董先生每次開車經過朱亮開的培訓班,不打招呼就上來看看,朱亮經常在忙。


張蕙也曾同樣欣賞朱亮身上的勤奮,講求一個人社會的貢獻、價值和地位,她覺得這是在自己父母身上沒有看到的東西,“他彌補了我的一些部分”。張蕙的原生家庭不算幸福,父母不允許她報考上海之外的學校,連在家打破雞蛋都會被罵。


她一度把對家的憧憬都建立在自己的小家庭上,在婚姻中也有過感到幸福的時刻。只要放假,一家人都出去旅遊,杭州、廈門、廣東、三亞、蘇州、千島湖。過生日,她自己的爸媽從沒買過一個蛋糕,婚後,朱亮一次都沒忘記。


朱亮的一臺舊手機裏,留存着一家四口去海邊旅行的照片


照片裏的朱亮微胖,戴着近視眼鏡,有時會穿長褂,“像個先生一樣。”張蕙說,丈夫的日常愛好是買各種茶葉、杯子和壺,抽菸,不酗酒。


他的人際關係相對簡單,幾個要好的大學同學是最主要的交往圈子。兩人結婚時,除了一個在日本趕不回來的女同學,其餘同學全部到場祝賀。


在董先生印象裏,這對夫妻經濟收入狀況算是不錯的,偶爾聽到兩人有過爭吵,但都是尋常夫妻的那些口角,沒什麼特別。關於兩個女兒,董先生印象中只聽到朱亮有時會提到,孩子感冒了,肺炎了,要送去兒童醫院之類的。


董先生告訴我,這麼多年幾個要好的朋友一起喝酒喫飯,沒有聊到過關於性經歷的話題,也沒聽朱亮提及在婚姻之外有其他的親密關係。“好像一切都非常正常。”


董先生和朱亮最後一次見面是2024年12月16號——也就是女兒君然給媽媽遞紙條的前一天。晚上六點,一個大學同學請喫燒烤,朱亮是從培訓班打車趕去的飯局。就像以前的聚會一樣,大家聊了些跟工作有關的事,也喝了一點酒,朱亮啤酒白酒都能喝一點,但不會喝多。結束後,大家各自打車回家,沒有約下一次見面的時間。


直到現在,董先生也難以理解朱亮的行爲。他的分析是,朱亮心理上應該出現問題了,“現在社會解決性的這個需求的渠道多了。對自己的女兒,肯定是心理上面有問題了。應該也不算是一個健全的人了。不算是一個健康的人了。”


作爲朱亮最好的朋友,董先生也感到爲難。他相信, 在法院判決之前,朱亮還是清白的。但這件事又不像其他事情,他說就算有資源去幫,“你說怎麼幫?”


在傷害發生之前,侵害者們都曾在生活中展露過值得信賴的一面。梅子母親總是說起丈夫劉某濤此前的形象:婚後,梅子母親給丈夫買1000元以上的衣服,他執意退掉,換成60元一件的。家裏做了一桌子菜,好的東西他不動筷子,先往妻兒碗裏夾,喫剩下的再扒拉給自己。


他還時常把“老婆”掛在嘴邊。老婆,你說什麼就是什麼。老婆,你不跟我發脾氣,跟誰發脾氣。梅子母親說,連生理期她晚上睡沉了,劉某濤都能幫着把衛生巾換掉。


再加上他的職業是警察,又在紀委工作過。劉某濤過去在親友面前留下的印象非常好。以至於梅子母親的親生母親知道後,以爲女兒在誣陷他,母親一直哭一直鬧,怪梅子母親把這個家拆了,還說要去上海把女婿救出來。


琪琪媽媽和丈夫結婚,也是看中他的文雅,長得一表人才,口才好,書法也寫得好。談戀愛的時候,他對異性表現出很強的邊界感,有女人打電話到他手機上,他當着 琪琪媽媽 的面把對方拉黑。


結婚後,丈夫沒有打罵過 琪琪媽媽 ,連責怪也就“你怎麼這麼笨”這種程度。在市場上賣枇杷,他讓女顧客都加 琪琪媽媽 的微信。這麼亂的社會,他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關係,是一個可靠的人, 琪琪媽媽 想。





媽媽們


當孩子受到性侵,推動法律流程的總是母親。接觸過100多個案例的梅子母親曾試圖和父親們聯繫過,她告訴我,如果(性侵)不是父親們做的,他們即便支持,通常也不會出面,“他們首先考慮的是孩子以後能不能嫁人,但實際上應該考慮的是孩子能不能長大。”


即便打贏了官司,面對女兒,梅子母親也總覺得愧疚,“如果她(人生)有一點點風吹草動,生活過得不如意,我會覺得都是我的錯,是我對女兒的虧欠。” 她說沒有在第一次知道後就報警,自己也成了傷害女兒的人。


黃林在30歲時決定報案,媽媽是家裏唯一支持她的人。和家族成員溝通協商、報警、和親戚鬧翻,都是母親衝在前面幫她。她對黃林說,你想怎麼處理我就怎麼陪,工作辭掉我都跟你跟後面。


她還告訴了黃林一個童年時的“祕密”。十、三四歲時,她在家裏放牛,剛到進牛棚,同村一個和她父親差不多年紀的男人,就跟了進來。小時候她穿鬆緊褲,一下被對方把褲子扒了。她邊喊邊用腳蹬,直到那個人跑掉。多少年過去了,每次回村碰到那個男人,黃林媽媽見一次罵一次,直到現在。


來自安徽安慶的母親方靜也一直積極推動女兒案件的法律程序。根據檢察院的起訴書,她的女兒在5歲時被60多歲的房東猥褻、強姦。報警之前,方靜的爸媽不同意,“孩子要名聲的,以後怎麼嫁人啊?”她的親弟弟不支持,甚至有一次用家鄉話吼她,“你給老子(把這件事)ten(吞)下去!”


方靜說,她總會想到另一位孩子——已經去世的可心。方靜對自己的母親,孩子的外婆說,“我的目的,不就是希望女兒知道她身後永遠有我嗎?希望她(如果有一天)站在頂樓,想想我媽爲我付出了那麼多,我就不能做傻事。我已經很自責了。難道因爲我累,我就退縮嗎?我就任由女兒以後站在那陽臺上毫無猶豫地就跳下來嗎?”


方靜的女兒原本三歲時就戒掉尿不溼了,但從四歲開始尿牀,頻率也越來越高,從偶爾——陸續——連續,到後來“難得有一天不尿”的程度。最嚴重的時候,方靜一晚上要起來換兩次牀單。


被性侵後,方靜讀一年級的女兒還是會尿牀


除了尿牀,女兒還失眠、做噩夢,在夢裏會拳打腳踢地哭起來。臥室裏,罩着及地碎花布的長條桌成了她的“祕密基地”,下面堆着布娃娃和玩具,她時常蜷在裏面。方靜最近一次帶女兒去醫院檢查,是2025年9月19日。安慶市第六人民醫院的病歷上,女兒的心理測驗提示:重度抑鬱、重度焦慮。


一天,趁着女兒去上學的空檔,她帶我和梅子母親來到女兒的臥室。走到牀邊,她揭開牀單,一層、兩層,全是女兒晚上尿牀後留下的黃色污漬,怎麼也洗不乾淨。房間裏另一張牀也是如此。


梅子母親憤怒地說,“真該叫那些畜生來看看!讓所有人都看看,什麼是具體的傷害。”


我見過梅子母親李女士五六次。大多數時候是跟着她去跟受害者母親們見面。母親們聚在一起大多是爲了卡住的案子。除了討論各自的案件進展,也互相安慰和鼓勵。


在她上海家中的電腦文件夾裏,留存着她從法考老師那裏要來的免費資料,《行政法》《理論法》《民法》《刑訴法》的PDF,還有性侵案相關的判決案例,她說自己“最長一次學了14個小時,飯都不喫,中途只去廁所。”


這也讓梅子母親成爲媽媽裏最懂“法言法語”的人。她經常帶着媽媽們一起,去派出所、檢察院、法院、婦聯去“討公道”,“兩高兩部”《關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裏的細則,她脫口而出。


她在一些地方得到了相關部門歡迎交流的開放態度,也在一些地方被安上了“社會閒雜人員”“負能量”的名號。梅子母親氣不過,“我爲孩子們維權,這是媽媽一個正當的權利,對吧?”她說自己只是做公益、呼籲大家關注被性侵的孩子,“負到哪裏去了?我又不收錢。”


梅子母親李女士的法律知識都是靠自學


除了自己的孩子,媽媽們也總是會想到更多。搬離房東家之前,方靜猶豫再三,還是把女兒的遭遇告訴了房東家的另一個租戶,因爲那家有三個女兒,“如果他們的孩子因爲我沒有提醒而遭受到了(傷害),我良心上過不去,我該怎麼辦呢?”


處理丈夫性侵兩個女兒的案子時,張蕙也有更深一層的擔憂。


2023年8月,一位大學同學告訴張蕙,她曾在多年前來張蕙家裏玩,晚上留宿那次,朱亮曾在半夜進過她的房間,那時張蕙正懷孕。


在公立小學時,朱亮是全校唯一的全職某學科老師,教全校約1000個學生。工作的8年裏,他還在少年宮等地方兼職,學生年齡從四歲到十四五歲不等。


後來他開始做培訓班,從2015年到2024年案發,幾乎全年無休地在接觸學生。張蕙算過,培訓班一年差不多有200個學生,9年下來保守估計也有1800個學生,她記得,朱亮帶過時間最長的一個培訓班女學生,是從2016年到2024年;另一個男孩是從二年級帶到了到初三。


張蕙回想起朱亮對待孩子的方式,他很熟悉孩子的心理和行爲特徵,幽默,很會逗孩子,以前學生和家長都評價他教課很會抓重點。她害怕的是,除了兩個女兒,朱亮的學生裏會不會還有受害者?





家的變化


2026年1月底,我在上海與張蕙待了一個星期。那時,她的丈夫羈押在看守所,案件在等待一審開庭。一週的相處令我意識到,性侵帶給一個家庭的傷害是多重的、持久的,司法層面的救濟有效,但也有限。


丈夫朱亮被警察帶走後,張蕙帶着兩個女兒搬了家,住進一套兩居室裏。女兒每人一個臥室,張蕙只能睡在客廳地板的沙發牀上。


上海的冬天溼冷,我和張蕙坐在客廳聊天。客廳裏只有一臺電暖扇,我們得來回給熱水袋充電,脖子或腿上還得鋪上一條加熱毯。


兩個女兒的臥室裏有空調,但她們都不許張蕙在房間裏長待。她經常冷得受不了,下午去附近的小賓館睡一會兒。後來她和賓館老闆娘熟了,待一個下午只要80元。


午後,我和張蕙聊完天,她躺在賓館牀上睡着了。她說自己每天要睡很久,否則沒有力氣和精力。


她原本以爲把朱亮送進去,一切會慢慢平靜下來。但兩個孩子的狀態越來越不好。


報案後兩個月,2025年2月開始,兩個孩子除了上廁所開始不出房門,最長一次持續了三個月。2025年五一假期前後,她從孩子們的房間裏收拾出小山一樣的垃圾,飲料、蛋糕、麻辣燙的外賣袋子,有的都生了蛆。去年,大女兒去了幾個月學校,到今年,就不再願意去了。


母女三人最近一次一起出門還是2025年國慶節期間,去廈門待了四天。後來,她嘗試過很多辦法讓孩子出門,比如提議喫美食、旅遊、看電影、購物,但都無濟於事。


一些隱形的變化也在家庭裏發生。張蕙說,以前女兒很驕傲,爸爸媽媽都是老師。家裏經濟比較寬裕,爸爸被抓進去後,她不得不節約起來,盤算起實際的花銷,課外班的工作停滯後,她一直在用之前的存款維持生活。


張蕙還發現,兩姐妹的關係也變差了,已經有一年多不說話。很多時候,姐姐會表達她看不慣妹妹以前討好爸爸的行爲,也厭惡小孩子。張蕙的理解是,“其實妹妹的行爲就是她過去的行爲,她曾經做過的行爲。”


她覺得,姐姐跟妹妹之間的矛盾,本質上是姐姐和自己內心的矛盾。“她是把自己內心的仇恨,遷移到我身上麼,遷移到妹妹身上,就像踢貓效應一樣,找一個比她更弱的人發泄掉。”


朱亮被帶走後沒幾天,小女兒找張蕙要4500元錢買遊戲皮膚,她不同意,小女兒說要用菜刀殺了她。張蕙害怕便報了警。警察來家裏得搞清楚緣由,張蕙提到了孩子被性侵的事。事後,大女兒說她泄露了隱私,抽了媽媽耳光。還有一次,晚上出門,她不同意給大女兒買奶茶喝,大女兒也是在街上抽了她一個耳光。


張蕙講話總是柔和的語氣。無論是訴說多麼糟糕的經歷,她的語言表達上都不會使用帶有強烈恨意的詞句,也從不說髒話。她和兩個女兒相處總是小心翼翼,尤其是和大女兒,儘量避免衝突。“孩子畢竟是孩子,不知道怎麼樣做是正確的。”


兩個孩子的房門時常緊閉,只有拿外賣和上廁所的時候出來


每週有一位社工來家裏和孩子們溝通,希望能改善她們的狀態。她告訴張蕙,養寵物對孩子們的精神恢復有好處。


家裏多了一隻狗,孩子們還是老樣子,但生出來的一堆雜事張蕙不得不做。狗在陽臺拉尿排便,屋裏也帶着排泄物的氣味。張蕙一回到家就停不下來,清理狗尿、鏟狗大便,收拾屋裏滿地的垃圾。狗進入發情期,一直拱客廳沙發牀的被子,口水粘在她的衣服和傢俱上。後來她實在受不了,帶着狗去寵物醫院做了絕育手術。


採訪進入尾聲的2月1日晚上,我接到了張蕙打來的電話。那時上海的夜間溫度只有4度,她沒回家,說想聊聊。


強姦案受害者維權的艱難,是她反覆說起的事。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及司法實踐刑法規定,只要行爲人的性器官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性器官發生接觸,即構成強姦罪既遂,無須達到插入的程度。


丈夫對女兒也是非插入式的性侵,張蕙說,拿到證據非常困難,“我沒有證據,拿什麼告呢?我在家裏裝了攝像頭,我是沒有辦法。”“讓孩子再去這麼弄一次,我也很痛苦啊。”


和孩子緊張的關係讓她也同樣痛苦。兩個女兒只在需要錢的時候找張蕙,其他時候都無視她。她最不能接受的,是女兒用言語侮辱她,說她是一個失敗的人。“你看你多懦弱,你爸媽也不喜歡你,你老公也是個變態,你一輩子都沒有幸福過。”


那天的電話說到這裏,張蕙哭了,隨後又說,沒事的,我已經習慣了。她告訴我,她在自學籌備法考,也想考雅思,就像是一個出口,“我覺得(女兒們)就是在欺負我,在踐踏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讓自己強大。”


張蕙常在家附近的一個自習室,籌備2026年9月的法考





與創傷共存


在所有的受訪者裏,32歲的小溫是唯一一位沒有報警的女孩。幼年性侵她的父親,在她初中時因肝癌去世,她失去了追責的主體。


2025年10月17日,我和小溫在她湖北的家裏聊了近七個小時。一半的時間,她在講述父親從小學五年級到初中對她的性侵,另一半,在回憶母親的忽視、迴避,帶給自己的二次創傷。


第一次性侵在五年級下半學期,是被父親帶去了家門外的雜物間。小溫能想起來的畫面,是自己躺在地上,天花板上有一個三葉吊扇。回到家門口,她看到母親站在門口等,母親打了她一巴掌,還罵“不要臉。”


與性侵有關的許多記憶都是片段的,她只能用搬過幾次家,來對應被性侵的地點。從五年級到高中,家裏一共換租過三次房子,性侵發生在前兩套房子裏。至於次數,已經記不清了。


初中時,父親肝癌,從發現到死亡速度很快,沒有超過一年。去世前,父親還找到當地的媒體,說想做遺體捐贈。電視臺的記者來了,還給她家拍了一個小紀錄片做成光碟。


父親的死亡,讓小溫當時感受非常割裂。“一方面想着我父親終於死掉了,是有喜悅心情的,因爲我身邊少了一個巨大的危險。”但她看到光碟裏父親說對不起我們,她記得自己流淚了。“好像身體裏有兩種對立的情感,非常矛盾。”


到了高中,小溫的精神和心理問題已經很嚴重,輟學後,她經歷了長達十幾年漂泊的打工生活,她賣過化妝品,做過ktv酒託、進過烘焙行業、賣過寶石、當過餐廳經理。情緒問題也沒好轉,被診斷出重度狂躁、重度焦慮、重度抑鬱。在自己的手臂上,她拿刀劃、拿煙燙,再紋身蓋掉。左手腕上自殺的痕跡至今還在,留下一道長疤。


小溫曾在另一本帶鎖的日記裏,寫父親侵犯自己的事,但被父親撬開鎖撕掉了


過去幾年,她和母親的關係越發緊張。起因就是小溫一直想從母親嘴裏得到答案,是否知道這麼多年父親對自己的侵犯。她最介意的,是2021年母親埋怨她“當時不說”,以及現在出來說是“你毀了我的生活”。她說,母親對她的傷害比較久,父親給她帶來的傷害比較深。


不同於陌生成年人遭受的單次偶發性侵,孩子們被性侵的過程通常伴隨着成長同步進行——這是一個成年人對一個孩童的長期性剝削。張蕙說,丈夫對女兒的性侵從小到大就是這樣,“就像小狗一樣被馴化了,(孩子們被性侵)就像喫一頓飯一樣正常。”


有些傷害是顯性的,比如孩子會開始尿牀、常被噩夢驚醒、怕見生人,害怕生活中出現和施暴者身上相似的標誌。另一些傷害則是更隱性的,但會持久地作用在受害者身上。


在廣東,我見到一位醫學碩士畢業的受害者,40多歲。她被性侵的時間從小學一年級到三年級開學不久。生理上不明原因的打嗝、腸絞痛從她小學五年級持續至今。失眠、日夜生活顛倒,無法正常工作,最終辭掉了體面的工作,至今仍在網上舉報性侵她的人。


她說,“假裝我能夠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實際上不可以,你不可能再正常了,那種悲傷是瞬間就湧回來了。那種記憶一瞬間回來,整個人就垮掉了。”


還有一位女士幼年時曾被姨夫性侵,還險些被姨夫溺死。拒絕讓任何男性(包括親戚)單獨進到家中。她的丈夫曾帶一個男性朋友來家裏做客。客人走後,她難以接受,連他坐過的椅子都扔掉了。


過早以不正確的方式接觸到性,也讓一些受害者對性關係變得淡漠、恐懼或無所謂。一位母親發現,上初中的女兒在被性侵後與陌生網友頻繁聊性議題,直到警察上門提醒。另一位在幼年長期遭受性侵的受害者告訴我,成年後找工作的過程中也被強姦過,但她不在乎多一次,因爲“一次和十次沒什麼區別。”


但這並不意味着受害者的生活只能是全然無力的。成年後,小溫一直努力不讓自己的人生被性侵這件事完全掠奪。2024年回到湖北老家後,她用工作攢下的積蓄給自己買了一套小房子,獨居。中斷的學業也撿了回來,她完成了成人自考,拿到大專學歷,在衝刺專升本的考試。


早在2021年,她就去派出所給自己改了新的名字,叫溫知新。她原本想把姓也改掉,但查了資料據說很難就放棄了。


2025年12月中旬,小溫來了一趟北京,她來見心理諮詢師,順便去了故宮、北大和清華轉了轉,我們一起喫了頓北京烤鴨,她告訴我,她正在考心理諮詢師證。


2026年5月7日晚上,小溫在微信上給我發來一長串文字,是她看完韓國電影《世界的主人》的感受:


整個電影最後看到那個字條的時候我確實有被感觸到,也哭了。但是電影都是被美化過的,我知道現實跟影視的差距......我們這些女孩子遭遇的這些事,確實人生不會完蛋,但是也不會像電影中那麼燦爛。我這一年多一直在等,也不怎麼出門了,具體說不出來在等什麼,好像是在等XXX(其他類似性侵受害者)案件的結果....但是我好像有更大的期待,好像在等一場巨大的風暴......


小溫和她養的兩隻貓咪


感謝陳碧老師對本文的幫助

*文中梅子母親、可心媽媽、琪琪媽媽、

君然、方靜、張蕙、黃林、朱亮爲化名





作者——— 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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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於蒙 曾鳴 顧問——王天挺

視覺——pandanap 插畫 —— 陳禹

運營——杏子   版式——日月

創意——Vicson

出品人/監製——曾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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