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
張月
出品 | 騰訊新聞 穀雨工作 室
“我們什麼都不要,就要他死”
每天下午 2 點半,林竹霞會準時打開手機,開始直播。通常,她只有五六十個觀衆,他們每天聽她講述同一件事:殺害女兒的兇手什麼時候被判死刑。
這是個敏感的話題,但林竹霞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會在講述時熟練地運用一些直播技巧,比如,把“死”說成“噶了”,“藥”說成“片片”,“錢”說成“米”。
直播間裏的觀衆大多對她的經歷有所瞭解:她 22 歲的女兒李羣,是安徽醫科大學護理專業專升本的學生。 2024 年 11 月 1 日,李羣被前男友林偉強殺害。一審後,林偉強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他當庭提起上訴。目前,案件的二審庭審已經結束,等待法院擇期宣判。
案子沒有塵埃落定,林竹霞始終懸着心,曾有律師告訴她,在司法實踐中,因婚戀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在判處重刑尤其是適用死刑時需特別慎重,有可能考慮從寬。林竹霞不能接受這種可能性,她每天直播一個多小時,就是想讓更多的人瞭解這件事,獲得一些聲援。鏡頭裏,這個 44 歲的女人呈現出嚴肅而果決的神情,翻來覆去地對鏡頭說:我希望他早一點喫花生米(注:執行槍決);你們給我點點贊,公屏上給我打一打加油,每一句加油都是我的溫柔鎧甲……
今年 4 月,安徽望江縣,我見到林竹霞那一天,她正坐在客廳角落的一把躺椅上聽佛經,看上去很疲倦。她告訴我前一晚沒睡好,因爲夢到了兇手。在夢裏,她聽到有人敲門,開門一看,來者是林偉強——穿着黑色衝鋒衣,戴着帽子。她立刻呼喊丈夫,同時衝進廚房拿菜刀,最後親手報了仇。那一整夜,她去了 6 趟廁所,重新躺下還是能回到夢裏,感覺很解恨,但到了白天,她感到一種“費了很大力氣”的身心俱疲。
林竹霞身體不好,不僅僅是因爲失去了女兒,她還是一位晚期癌症病人。 2023 年 11 月,她確診鼻咽癌局部晚期。李羣出事前,她已經做了 32 次放療和 9 次化療,按治療方案,她一共需要化療 3 年,但那之後,她決定停下,家裏剩的幾盒藥也不喫了。
停藥首先有省錢的考慮,確診時做檢查、放療、住院等開銷近 10 萬,這掏空了這個家庭的積蓄。此前,林竹霞和丈夫李澤紅在鄭州打工,接一些粉刷牆面的活。回安徽老家治病後,李澤紅要照顧她,倆人都失去了收入。但更重要的是,她會想:女兒不在了,治療還有什麼意義?
林竹霞以前愛美,會和女兒“搶”家裏的化妝桌用,喜歡色彩鮮豔的衣服,幾乎一年四季都穿裙子。但化療藥導致她的臉發黑,脖子上的皮一層層往下掉,她不再顧忌形象,鏡子也不怎麼照了。她覺得自己是病人,“低人一等”,不讓女兒親她、抱她,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是李羣鼓勵她積極治療,在病友羣裏瞭解關於鼻咽癌的信息,給她買藥,也時常讓她寬心,“沒準以後科技發達了,治病就不用遭這麼多罪了,別想太多。”李羣爲此還改變了自己的志向,她此前最大的願望是賺錢,做過微商,開過網店,但得知林竹霞生病後,她決定考研,繼續學醫。醫生告訴她,鼻咽癌在南方的發病率大於北方,於是李羣把黑龍江的一所學校作爲目標,希望以後留在北方,把林竹霞接過去。
林竹霞生病以前
停藥後,林竹霞的病情還算穩定,但喉嚨裏不時會出血,她覺得吐出來看着不舒服,就儘量嚥下去,“反正看不到,管它呢。”她有種隨時可以放棄生命的絕望,決定把命運交給老天爺,“讓我活我就活。”但一想起林偉強還活着,她又充滿力量、意志堅定起來,意識到自己活着的意義。她在網上搜索過類似的刑事案件, 瞭解到從立案偵查到判決生效, 大部分是兩年多,也有三年五載的,但她覺得女兒的情況沒那麼複雜,兩年多是她的底線,所以從不擔心身體會撐不住,無論怎麼樣,自己都能“撐到他死”。
孔明朗是林竹霞的代理律師。以林竹霞夫婦的經濟條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但林竹霞覺得這是爲女兒花的最後一筆錢,儘管拮据,仍然堅持自己請律師。她一開始花 4 萬 5 千塊請了合肥的一位金牌律師,但對方很忙,總聯繫不上人,後來才換了孔明朗。孔明朗告訴我,接受委託時,林竹霞反覆強調了一件事情,自己自願放棄民事賠償,只要求判處林偉強死刑立即執行,“她說多少錢都不行,再怎麼艱難都不會要這筆錢。”孔明朗向我解釋,按照現行法律,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家屬能獲得的賠償僅限於停屍費、安葬費等物質損失,嚴格計算不超過 10 萬元。如果家屬想得到金額更高的賠償,就得簽署諒解書,但一旦簽署諒解書,就意味着兇手不會被判死刑。
林竹霞開始直播後,曾有類似案件的受害人家屬聯繫她,當她得知對方選擇了諒解,怒其不爭,和對方打電話,說不了幾句就氣得拍桌子,把電話掛斷。
對林竹霞來說,這件事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她說,一審開庭後,法官從安慶來到望江的法院與自己見面,問她是否願意接受調解,願意的話,林偉強的家屬可以賠償 50 萬,要是對賠償金額有異議,可以再商量。林竹霞告訴法官,“我不接受,除了要他死,我啥都不要。”
當天,李澤紅不在家,等他回來,林竹霞轉達了法官的來意。李澤紅是那種溫和沉默的男人,只說“由她定”。但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知道後,都認爲應該拿錢。人死不能復生,家裏有實際的生活困難需要解決,拿了錢,能讓林竹霞接受更好的治療,他們也心疼李澤紅,怕他扛不住。李澤紅和林竹霞說起這些,林竹霞也覺得自己對不起丈夫,但依舊態度堅決,她跟李澤紅說,“如果拿這種錢給我治病,我就從 11 樓跳下去,以後不要再說這個話了。”於是李澤紅再沒提過。
事實上,林竹霞的父母也默認可以拿錢。李羣從小跟着他們長大,感情深厚,他們也痛恨林偉強,但他們更希望女兒能好好活着。他們是農村人,沒錢給林竹霞治病,拿錢不失爲一種選擇。代理律師也說,如果接受調解,讓林偉強判個緩刑,他可以去爭取更多的賠償。
但林竹霞決心不改,她和李澤紅還有一個小兒子李林,她問過李林的想法。她告訴他,不管賠償金額是多少,都能改善他們窘迫的生活,兒子什麼都沒說,只是瞪着她。於是她知道兒子的心和她一樣的,對兒子重複道,“我們什麼都不要,就要他死。”
“我沒看出他是惡魔”
2023 年底確診鼻咽癌的時候, 林竹霞記得, 林偉強曾和李羣的幾位同學一起去醫院看望她。她印象裏,那是一個個子不高、瘦瘦的年輕人,話不多,只說了一句“阿姨好年輕”,林竹霞後來回憶:“我沒看出他是惡魔。”
根據一審判決書,李羣是 2018 年在網上認識林偉強的, 2022 年兩人開始戀愛。林偉強沒有工作,平時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找父母要錢。戀愛後,李羣和他共同經營了一家網店,賣美白產品。兩人的朋友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戀愛期間,林偉強一直沉迷遊戲、賭博,經常問李羣要錢,但李羣一提分手,他就下跪、扇自己耳光、鬧自殺,請求原諒,說以後會改。後來,李羣發現他吸食違禁品且不肯戒,在2024年上半年和他分手。但在這之前,爲了給確診癌症的林竹霞辦理低保,她將網店轉到了對方名下。
根據判決書, 2024 年 11 月 1 日晚上,李羣約好和現男友見面,但林偉強提出要和她商量網店的事。 8 點左右,李羣從學校去林偉強的出租屋找他,他還給李羣點了一份紅燒肉米飯的外賣,李羣喫完和他聊了一會兒便着急離開,得知她要去見現男友,林偉強很生氣,認爲李羣對自己不忠,在拉扯中將其拽倒在地,然後雙手掐死了李羣。
判決書顯示,早在 2024 年 8 、 9 月,知道李羣在和其他男性交往之後,林偉強就網購了電擊槍和三棱軍刺刀,一位朋友去他家裏看到這些工具後詢問,他說購買目的是想報復李羣,想過殺了李羣,但不忍心用這麼殘忍的方式殺害李羣,他告訴朋友,如果哪天他把朋友們的微信都刪了,就說明自己已經殺害了李羣。
殺人之後,林偉強展現出一種十分鎮定的心理素質。他把屍體拖到牀底藏起來,又將空調調到 16 ℃的製冷模式,然後去附近的江邊丟棄了李羣的手機、手錶和沒有用上的電擊槍和三棱軍刺刀。當晚十一點,他又乘車去安徽太湖縣找四位朋友,喫完飯後,獨自回到老家潛江市。第二天上午,他聯繫父母,向他們要錢,林偉強在外面欠了債,父親拿不出錢,只好賣了房子,當天上午他們一起找中介簽了賣房合同。隨後,林偉強又購買了香紙、鞭炮,讓一位朋友陪他去給舅舅上墳,朋友問他是不是和對象鬧矛盾了,林偉強說自己已經把李羣殺了,屍體就在出租屋裏,朋友不相信,以爲他在開玩笑。當晚,林偉強在一家當地的會所做了足浴、按摩,住了一晚。 11 月 3 日,林偉強被警方抓獲。
林竹霞記得,案發後的幾天,她和丈夫以爲李羣被綁架了,最壞的結果是被打傷打殘,到第五天,警方打電話讓他們去公安局。林竹霞記得,從接到電話起,李澤紅就開始發抖,他獨自從警察那裏確認了女兒被害的消息。當丈夫走到自己跟前時,人還在抖,什麼都沒說,她就知道了,比最壞的結果還要壞。
如果李羣沒有出事,她將在次月參加考研。我在李羣的書桌上看到了她準備考研時的倒計時日曆,她娟秀的字跡在空白處寫着當天的計劃: 1 、好好上課 + 做筆記 2 、寫生理題、背單詞 3 、寫英語題,旁邊她用更大的字給自己加油:“比昨天更努力一點!”
在這句話上面,是日曆自帶的每日金句,如同讖語:“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李羣放在桌上的日曆
女兒去世後最初一段時間裏,林竹霞整晚整晚不睡覺,有很多次,李澤紅凌晨三四點醒來,會發現妻子躺在樓上女兒的臥室裏,她覺得在那裏自己能看見女兒。她身體虛弱,每次喫飯,喫不了幾口就停下,有時還邊喫邊吐。
李澤紅原本是個眼中沒有家務的男人,但從那時起,他開始承擔 所有的家務,照顧林竹霞。他 帶着一種生活必須繼續下去的緊迫感,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那段時間,他常說,“相信國家,相信法律”,寬慰林竹霞,也寬慰自己。
在一審開庭前,林竹霞夫妻花了很長的時間想要弄明白一件事: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他們請的第一位律師在看完案卷後表示,憑藉自己的辦案經驗,林偉強應該判不了死刑,林竹霞夫妻不安地想過,既然律師認爲兇手判不了極刑,是不是意味着女兒在這件事情中“佔了很大的錯誤”?每個星期,夫妻兩人都去安慶的公安局和法院,詢問案情以及開庭時間。在案件偵查階段,警方不會向當事人透露核心案情。有一次,林竹霞在公安局時情緒終於崩潰,喊着說警察不負責任,她記得,當時一位警察也急了,說他們在長江裏撈林偉強扔下的電擊槍和三棱軍刺刀撈了一個星期,“晚上都沒睡覺,現在被你們說得一無是處。”那位警察說。
直到一審開庭 ,他們才完全明白過來,這是一次手段殘忍的蓄意謀殺。怕林竹霞身體扛不住,只有李澤紅出庭。他聽到了更多案件的細節:林偉強掐了女兒兩次,作案前幾個月就購買兇器,並對朋友聲稱自己會殺掉李羣……
李澤紅聽着這些,兩隻眼睛死死地盯着林偉強,他沒有在那張臉上看到哪怕一點悔意,對方也沒有回看過他,只是對着法官,偶爾會往兩側扭一扭腦袋,像是坐久了,頸椎有點酸。此後每一天,李澤紅都會想到林偉強的臉,但不知道爲什麼,他無法用語言描述後者的長相,林竹霞同樣如此。庭審結束後,他們回到家,當林竹霞聽說林偉強提前買了工具,掐了女兒兩次,暈了過去,被送去醫院急救。後來,家人再也不敢和她說更多細節。
但林竹霞自己卻振作了起來,她告訴我,自從在公安局得知林偉強買了工具,她就下定了決心,“不死不休。”有了真相,目標更明確,決心也更堅定。
夫妻倆不確定,林偉強是否會被判死刑。在一審庭審中,林偉強稱,自己與李羣並未分手,購買三棱軍刺刀和電擊槍也不是爲了殺她,案發時,是因爲不願意李羣離開,才情緒失控掐死了她。他的律師則在辯護時提出,起訴書中林偉強與李羣於 2024 年 8 月底分手的事實證據不足,他在案發前沒有殺害李羣的動機,屬於激情犯罪,同時,本案是由戀愛糾紛引發的,被害人具有一定過錯,林偉強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他們對故意殺人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始終強調,這是一次由戀愛糾紛導致的激情殺人。
孔明朗告訴我,兩人的分手時間最終成爲影響判決的決定性因素。幸運的是,警方與李羣和林偉強的幾位朋友多方覈實後,證明兩人2024年五六月就已分手,法院最後採信的分手時間是8月底,此時林偉強還在用自殺威脅李羣複合,這兩個時間點都早於案發的11月。
因爲不確定法院會如何認定,林竹霞和李澤紅開始想辦法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李澤紅找身邊的年輕人教自己使用 QQ 郵箱,給媒體發郵件,希望他們報道女兒的案子。林竹霞嘗試着在抖音發視頻,她的文化水平只有小學二年級,每次寫文案時,怕自己寫不清楚,總要反覆修改,改到讀起來通順爲止。有一回她寫了很長的一段文案,結果操作失誤全刪了,她趴在桌上哭了起來。
有網友看到她發的內容後,建議她開直播,她於是又學着直播。那段時間,除了睡覺,她一直在播,不知疲倦似的。她說,其實直播很累,爲了讓大家知道全部的過程,她要重複所有的事,等於一遍遍撕開傷口,但她覺得那是自己必須要直面的,“爲了女兒,任何事我都能承受。”
林竹霞在視頻平臺講述整個事件
林竹霞在網上得到的並非全是支持和同情,甚至有人認爲是她會害死了自己的女兒。她告訴我, 確診癌症後,自己變得消極沮喪,李羣問她,怎麼才能讓笑容回到她的臉上,林竹霞提出,“要不媽媽給你挑個對象?讓我早點看你穿婚紗,也能‘沖沖喜’。”李羣答應了,她說,“只要媽媽高興,我當然願意。” 2024 年夏天,已經與林偉強分手的李羣在林竹霞的安排下相了幾次親,交了一個在北京工作的新男友。一些網友知道這點後,說林竹霞活該、作惡多端、你的認知配得上你的苦難。
林竹霞看到這種評論,不會生氣,但心中自然是難受的。她告訴我,她每天都感到愧疚,“悔不盡”,不停自問:我不就是生個破病,覺得自己要死了,才讓她去相親嗎?那(她的死)不就是我自私造成的?她反覆對我說,女孩子再晚嫁人都沒關係,但當時覺得自己來日無多,盼着女兒早點結婚,未來有個依靠,遇到什麼事都有人商量。
她被很多痛苦折磨着,身邊的很多人都勸她放下,事已至此,好好生活,向前看。他們擔心的是,等審判有了最終結果,林竹霞也許會因爲失去唯一的動力而垮掉,但林竹霞覺得自己很難往前走了,網上聯繫她的人裏,有其他失去女兒的母親,有些人已經走出來,勸她也放下,她覺得,可能是因爲對方的女兒是意外離開的,她們無人可恨可追責,更容易些。
林竹霞還決定起訴學校。案發當晚,李羣的男朋友等不到且聯繫不上她,直接報了警,警察曾打電話問過學校,但學校“沒有反應”。她覺得,如果學校足夠重視,事情或許會有不同走向。李羣出事後,學校提出賠償 10 萬元,並在內部追責以及向她和家人道歉。她不滿意學校的處理,但又急需錢來支付律師費。她在網上找的一位律師建議,把協議簽了,但保留訴訟的權利。簽完協議至今,學校支付了賠償費用,但沒有兌現其他的承諾。
儘管如此,學校對在校生們管得越來越嚴了,這引發了學生的不滿。曾有學生給她發私信,說既同情她的遭遇,又覺得自由也很重要。她能理解這種矛盾的心情,但不打算讓步,她回覆對方:你的父母會感謝我。
煎熬的等待後, 2025 年 1 月 13 日,一審宣判。這次林竹霞和李澤紅一起進了法庭,她怕自己撐不住,提前喫了速效救心丸,在庭上又喫了幾顆。看見林偉強時,林竹霞有種拿東西砸他的衝動,但進法庭前,他們身上所有隨身物品都被收走了。考慮到她的病情需要一直喝水,法院特批她把杯子帶進去。她估算自己和林偉強的距離,只有 3 米,她想過拼盡全力把灌滿水的杯子扔過去,但她喝完水後,李澤紅就把杯子拿開了,“我老公有防備,他另一邊是律師,他把杯子放到律師那,我夠不着。”最後,她只好死死地盯着林偉強。
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定,“林偉強預謀殺人,主觀惡意深;殺人犯意堅決,犯罪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林竹霞一直盯着林偉強的臉看,直到法官說“被告人林偉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後者都顯得很平靜,法官接着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纔開始雙腿發抖。林竹霞和我分析,這是因爲他可能以爲死刑之後 法官的下一句會是“緩期兩年執行”, 自己死不了。儘管林偉強當庭提起上訴,但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是林竹霞自女兒出事以來,第一次感到一絲暢快。
“媽媽,你笑得比哭還難看”
2025 年 10 月底,警方通知李澤紅,可以把李羣的遺體接回家了。考慮到 11 月 1 日正好是李羣去世一週年的忌日,經過允許,他決定在這天去接女兒。他提前一天去了趟殯儀館,想先把手續辦好,結果被告知,殯儀館存集體冷藏櫃的收費標準是每天 80 元,超過 60 天,是 240 元一天,李羣的遺體存放了 365 天,再加上公安屍檢、解剖等其他費用,要支付 79000 元。
這個家庭自然拿不出這麼多錢,由於費用太高,李澤紅只好四處求助,“我是低保戶,喫喝都成問題,怎麼拿得出那麼多錢?”最終,這筆費用減至 31016 元。
領遺體前一天,已經有工作人員提醒過李澤紅,遺體放了一年,肯定會變形,他不敢讓林竹霞看到女兒那種恐怖的樣子,最後是他和幾個親戚去接的遺體。
李羣的安葬之處是一個矮矮的土堆墳,被高大筆直的松樹包圍着。她 出事後不久,村裏討論過如何處理這個年輕女孩的後事。根據當地風俗,“橫死”的人是不允許進祖墳的,只能由村裏人另外找地方安葬,不能告訴家人在哪,不能立碑,不能做法事。但村裏同情李羣的遭遇,同意家人將她安葬在自家的山林裏,但李羣的墳前還是不能立碑,三年內也不能燒紙。
二審開庭前一天,李澤紅帶着一束鮮花去看她,他跟女兒說,兇手一定會被繩之以法,讓她長眠。林竹霞從未去過女兒墳前,她想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的那天再去。但她時常覺得,李羣一個人躺在那,孤孤單單的,自己應該去下面陪着。
林竹霞時常想到死亡,得知可以接女兒回家後的一天,她和李澤紅出門買東西,在一家打印店,林竹霞找出自己的一張照片問店主,“適不適合做遺像?”
照片裏的她化了淡妝,戴着耳墜和項鍊,歪着腦袋看向鏡頭。店主沒認出那是她本人,說了句,“遺像的照片最好用正臉,這張的角度太偏了。”她笑了笑,沒吭聲,等回到家,又拿着照片問丈夫,“你看看,我這張照片好不好看?”夫妻倆是有默契的,李澤紅立刻明白了她這麼問的原因,發了很大的脾氣,讓她不要那麼自私,他說,“你生病我得撐,閨女走了我得撐,我不是人嗎?”
生病前的林竹霞
林竹霞跟我提起那次吵架,站在一旁的李澤紅低着頭補充道,“不光她想走,我也想走,但家裏還有兒子。我們再出問題,他肯定也活不下去了。”
李林是他們繼續活下去的動力,但林竹霞覺得,兒子心裏對自己是有怨恨的——他原本就反對她給李羣安排相親,如果不是因爲這個,林偉強或許也不會做出極端行爲。
李羣出事之後,李林性格大變。在此之前,他活潑好動,但後來,他日益變得沉默,很少再笑,到家就把自己關在臥室,也不愛參加學校的集體活動,一度還說過,不想再去上學。
一審宣判當晚,李澤紅去接李林放學,在路上告訴他,林偉強被判了死刑。到家後,李林又去問林竹霞,“那個人是死刑嗎?”得到確認後,回到房間,關上了門。
李林幾乎算是李羣帶大的,李林剛出生的那幾年,李澤紅夫妻正忙於創業,林竹霞覺得女兒懂事太早了:小時候去上學,領了營養餐,要帶回來給弟弟喫;她和丈夫去外地打工,弟弟跟着,留在家裏的李羣會提醒他們,要多陪弟弟;長大後,李羣還會給他買衣服、鞋子和零食,也管他的學習,寒暑假裏,幫他安排好,上午學什麼、下午學什麼,什麼時候可以休息,休息時,他們就一起在院子裏打籃球或羽毛球。李林也願意聽姐姐的話,總是一口一個“老姐”的叫着,即使倆人不在一起,他念叨最多的也是老姐。
林竹霞偶爾會進李林臥室看看,在書桌上,放着一些李羣的物件:沒用完的雙眼皮貼、耳機、裝化妝刷的盒子。有時候,她會發現兒子的枕巾鼻涕邋遢的,她想他是不是大哭過。還有一次,她在他的枕頭下找到一張李羣的大頭貼。那張照片原本在她那裏,當時,她的手機、女兒的很多東西都被李澤紅收起來了,她求丈夫給自己一張照片,看完放在桌上,沒想到被兒子拿走了。
她還偷偷翻看過兒子的手機,發現他經常給李羣發微信,他說,“老姐,我想你了”“老姐,你好久沒給我發紅包了”……過年時,他又發,“老姐,過年了。”
以前過年時,一家人會在院子裏一起放煙花。喫完年夜飯,李羣擦桌子,李林拖地。更常見的畫面是,一家人坐在客廳裏,各自玩手機,偶爾聊天。有時,李羣會洗一個蘋果,在四個人的手裏傳一遍,一人咬一口。今年春節,一家人喫年夜飯時,在桌上多擺了一副碗筷,席間是沉默的,李林扒了幾口飯,就回了自己臥室。
林竹霞也一直把情緒憋在心裏,按照當地習俗,臘月和正月裏不能在家哭,對家人不好。直到正月底的一天晚上,她又在看手機裏女兒的視頻,突然在閉起眼睛的一瞬間意識到,“再也見不到女兒了”,只想“立刻去死”。
她從躺椅上站起來,衝出家門,他們住在 9 樓,她知道, 11 樓就是頂層。女兒出事後,林竹霞總是覺得腿軟,但那會兒,她力氣大得驚人。李澤紅聽到動靜後立刻追出去,他看到妻子像發了狂一樣,嘴裏大聲吼叫着,腳跺着地,手拍打着牆面,整個樓道里的燈都亮了。他趕上前抱住妻子。
林竹霞告訴我,那天晚上,如果丈夫不在家,自己真的會拼盡全力,一步一步爬到頂樓,跳下去。另一個如果,是兒子在家,那或許什麼都不會發生,平日裏,正是因爲他在,每天都得裝,“裝得太累了”。如今,他們一起生活在縣城,兒子放學後,進門時喊一聲“媽”,表示自己回來了,林竹霞會勉強擠出一點笑容。但她記得兒子說過一次,“媽媽,你笑得比哭還難看。”
“閨女,你再等等媽媽”
現在,唯一能讓林竹霞獲得平靜的地方是龍泉寺。女兒去世後,林竹霞總是擔心她在“那邊”過得不好,就在網上花錢找人做法事。每次,對方要多少她就轉多少,最貴的一次是 1700 元,她不記得自己一共花了多少錢,直到賬戶裏轉不出錢,李澤紅也不肯給她,才意識到那些人可能是騙子。後來,李澤紅的表妹建議他們去縣城附近的龍泉寺,“那裏的師父很會勸人。”
龍泉寺
龍泉寺規模不大,只有兩位師父,他們不收香火錢,也不賣佛珠,給往生者點燈、超度都是免費的。林竹霞想,自己上輩子一定做過十惡不赦的事,否則,爲什麼會在一年內身患癌症、失去女兒?她告訴我,自己的家庭也曾是讓人羨慕的。年輕時,她和李澤紅在老家創業失敗虧了錢,揹着近 20 萬的外債去外地打工,給房子粉刷牆面,兩個人都能喫苦,三室兩廳的房子,加班加點地幹上幾天,能賺個兩千四五百,找東家結了錢,再去下一家,沒幾年就還清了債,也買了車,在老家蓋了房子。又有一兒一女,生活得平淡幸福。
她問師父,世間還有比我更苦的嗎?師父說,有,過去的事,就放下。林竹霞覺得自己還是放不下,但每次去寺廟,心裏會安寧一些,去的次數多了,夫妻倆選擇了皈依。
在望江的最後一天,林竹霞提出,帶我回趟老家。出門前,她翻出一個深色頭花,把頭髮紮了起來,照了照鏡子,纔想起自己還沒洗臉。那是幾天裏,她第一次收拾自己。鏡子是去年下半年李澤紅花 10 元買給她的,他想讓妻子建立起一種信心,“知道自己有存在的必要”。
從縣城開車回去,要一個多小時,還有一隻名叫念念的小狗也跟着我們。我剛到望江時,李澤紅就講過念念的來歷,那是女兒走後十幾天的一個早晨,他聽到小狗的叫聲,尋着聲找了半天,發現蜷縮在門外的念念。當時,它只有人的一隻手那麼大,黃白雜色。李澤紅把它抱回家,用兒子的拖鞋給它當窩,就這麼養了下來。
念念在 林竹霞家裏
他們不知不覺地把它當成自己的孩子,自稱念唸的爸爸、媽媽,但又覺得不好意思。在農村,人們對狗的態度很少這麼親暱,在縣城會好些,但如果旁邊有陌生人,他們還是會稍微克制自己。這對夫妻都覺得,念念和這個家庭有着神祕的連接,他們總覺得,它的出現或許是李羣換了一種方式回到他們身邊。還在老家時,它被路過的卡車嚇得扭傷了腳,恰巧,李羣的右腳也受過傷。還有一次,林竹霞的父母來縣城看望她,但不熟悉小區裏的路,一時找不對,正獨自在小區遛彎的念念遇見他們,跑到跟前,引着兩位老人進了單元,一直帶上樓。無論這種巧合在外人看來有多麼牽強附會,他們自己心中感到寬慰。
我們先去了林竹霞的父母家。院子的牆根下種着一棵樹。林竹霞告訴我,那是橘子樹,李羣愛喫橘子,她自己家也有一棵,這棵種得晚,女兒還沒來得及喫上。穿過院子走出後門,是大片的農田,種着玉米和油菜,望過去,滿眼綠色,看得人眉頭舒展。林竹霞指了指遠處,說李羣最後一次陪她散步,就是在田邊的那條路。每次回老家,她都會感慨,莊稼一茬茬地長,說明四季在輪迴,時間還是很快地走着,“那爲什麼這個事情這麼慢?”
林竹霞父母家的橘子樹
林竹霞在村裏的老房子是 2005 年蓋的一幢二層小樓,去年搬走後,她就不太願意回來,怕觸景傷情。
我們離開時,車駛出院子,路兩邊一幢幢的房子是同村村民們的家。林竹霞說,村裏一共 36 戶人家,不論她生病,還是女兒出事,大家都捐了錢。捐款名單她看了太多次,牢牢記得每戶的捐款數額,她帶着我一路數過去,“這家 400 ,這家 1600 ,這家 1000 ……”
捐款其實是不用還的,但她總覺得那是自己欠的債。以這兩年的狀況,賺錢對這個家庭來說是件難事。二審開庭前一個多月,李澤紅纔開始在縣城跑外賣,重新賺錢,但除了下雨天能賺上一百左右,其他日子裏,每天的收入只有七八十元。我在望江的那周,幾乎每天都在下雨。其中一天,林竹霞說了好幾次,丈夫還以爲自己很年輕,前一天晚上雨下得很大,他到家時渾身都溼透了,李澤紅淡淡解釋,是雨衣的袖口太鬆了。
那天他們在車上談起錢,又說到跑外賣, 林竹霞覺得,這個活有一點好處,能讓李澤紅少抽點菸。李澤紅沒有煙癮,但過去近兩年,最多的時候,他一天能抽掉兩包多,而跑外賣讓他顧不上抽菸。有一回,他晚上到家才意識到,一整天只抽了一支菸。
林竹霞有時會羨慕這種狀態,“心裏惦記着幹活,就不會想太多了。”她也提出過找個工作,去小區樓下做衣服的店裏剪線頭,一個小時能掙十塊錢。李澤紅不同意,他怕林竹霞頭暈起來拿不穩剪刀,把衣服剪破了還得賠錢,跟林竹霞說,“你把自己照顧好,就是賺錢。”
李澤紅時時刻刻都在想事情結束的那一天,他想,不管怎樣,家裏還有個孩子,他和林竹霞都要繼續好好活着。但不論聽過多少勸導,報仇仍是林竹霞最強烈的念頭,她要看着林偉強被判死刑,等着學校調查清楚,誰該爲女兒離校卻無人問津的事負責。她也不知道,這個念頭真的如願後,自己會怎樣。但無論如何,人總會被生活推着向前,最近,她剛花 25 元買了一條黑色的印花連衣裙,這是她生病後第一次買新衣服。因爲兒子的學校開了家長會,兒子回來說羨慕同學,他們的媽媽都穿得很好看,她決定爲了兒子,穿得體面一些。她想,等事情結束,或許可以在網上賣些生活用品,和丈夫一起還債。
二審開庭時,林偉強的律師提交了一份村委會開具的材料,說明“林偉強平時表現良好”。孔明朗說,這份材料與案卷中其父母、朋友的講述完全是矛盾的,除此之外,沒有新的證據支持改判。
林竹霞希望,自己能早點帶着終審結果去墳前看女兒。離開老家的房子前,林竹霞在女兒的臥室待了一會兒。牀頭櫃上擺着李羣的遺像,那是張證件照,李羣的臉上還帶着淺淺的笑容。遺像前放了幾樣她喜歡的零食,林竹霞用吸管戳開一瓶娃哈哈,說道,“閨女,你再等等媽媽。”
林竹霞在女兒遺像前
(來源:騰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