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中國留學生Tong Z.的犯罪軌跡:偷竊內衣、偷拍、性侵、強姦
近來,一個名爲"德國老司機駕校"的Telegram羣組引發廣泛的社會關注。該羣組成員多爲居住在德國的中國人,他們在羣組內交流迷藥使用方式與性侵手段,並傳播犯罪影像。受害者大多是在德華人女性。
本文聚焦系列案件中的Tong Z.案,他是 Telegram 羣組的八名成員之一。德國法庭認定,他從2019年起約五年間共犯下13項偷拍罪和3項強姦和性侵犯罪。2025年8月,柏林法院判處Tong Z.監禁5年9個月。
我們聯繫到了Tong Z.案的其中一位受害者,這是國內外報道中首次有受害者公開發聲。在充分保護受害人隱私與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本文將呈現受害人的親歷視角。作者同時訪問了長期支援性暴力倖存者的社會工作者,剖析受害人在司法程序進行期間及案件公開曝光後所承受的心理壓力。
應柏林法院的要求,本文對涉案被告的姓名採取部分隱去的呈現方式,僅以“Tong Z.”指代,不顯示其全名。作者通過訪談加害者Tong Z.的同學與熟人,引述法庭的判決書內容,並諮詢犯罪心理學專家,嘗試還原Tong Z.在德國的生活軌跡,並探討其潛在犯罪動機。
內容提示:本文涉及性暴力與性犯罪的相關內容,可能引起讀者不適,敬請斟酌閱讀。
在照片裏我更像一個“獵物”
去年初,當中國留學生Ivy接到德國警方一通突如其來的電話時,她一度以爲是電信詐騙。辦案的女警告訴Ivy,有案件涉及一個曾經與她有過交集的人,請她到警局一趟,協助調查。
“我聽得一頭霧水,”今年27歲的Ivy回憶說,“我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學生,我沒有辦法想象我跟任何違法犯罪行爲有交集。”
隨後的幾周內,Ivy與警方多次通信、確認對方身份,並收到一份沒有提及案情的傳喚通知書。當Ivy步入她所在城市的警察局時,她仍以爲只是小事一樁。然而,警察遞給她一份文件,讓她頓覺天旋地轉。
文件上說明,她多年前交往的前男友Tong Z.,因涉嫌性侵、偷拍等罪行,已被德國警方拘押調查。直到此刻,Ivy才明白她被傳喚的真正原因。
“我當時非常地震驚,”Ivy說。在數年前,Ivy經女性朋友介紹,與同爲在德留學生的Tong Z.相識,之後兩人交往了約半年。分手後,兩人鮮少聯繫。“如果不是警察跟我提起這個人,我快要把他忘記掉了,說真的,”Ivy說。
更讓她感覺五雷轟頂的是,警方隨後向她展示了她在熟睡時被Tong Z.偷拍的裸露照片。她馬上認出了當中的自己,但不知照片是何時拍攝的。
“看到那個東西的時候,我真是說不出話來,然後覺得呼吸非常困難,”她說,“這些照片跟美、記錄都是沒有關係的,在照片裏我更像一個‘獵物’。”
“白天的上帝,夜晚的惡魔”
現年26歲的Tong Z.來自四川成都,他是名爲“德國老司機駕校”的 Telegram 羣組的八名成員之一,成員中除一人之外皆爲中國籍人士。在這個羣組中,成員長期以“開車”、“滿油”等隱語,交流如何對女性下藥、實施性侵、偷拍並傳播相關影像。受害者多爲在德華人女性。
自2024年以來,德國多地司法機構已陸續審理四名中國籍被告。上述Telegram羣的羣主張大鵬因多重強姦、謀殺未遂、非法流通管制藥品等罪名,被判處14年監禁,且附加預防性羈押,即若他刑期結束後仍被認定存在社會危險性,他將被繼續關押。另一名身在德國的嫌疑人在調查期間自殺身亡。同時,美國執法機關通過來自德國的線索,指控南加州大學一名中國籍博士生多項性侵重罪。
在Tong Z.案件的審理中,德國法庭認定,他從2019年起約五年間共犯下13項偷拍罪和3項強姦和性侵犯罪。2025年8月,柏林法院判處Tong Z.監禁5年9個月。
經法庭確認的第一項犯罪發生在2019年,Tong Z.強姦了一名明確表示不願與他發生關係的女性,當時他年僅20歲。隨後幾年,他偷拍了多名女友、網友、鄰居等社交圈中的熟人。他最後一項確認的罪行,也是最嚴重的犯罪,發生在2024年7月,受害者是一名身體與精神有輕度障礙的女性,他使用鎮靜藥品將其迷暈後進行性侵。
根據判決書,Tong Z.曾在Telegram羣中發佈他拍攝的性侵影像,提供關於使用迷藥和性侵的建議。除了上述八人羣之外,他還參與了大量羣組聊天,羣組名稱包含“蕩婦共享”和“迷姦”等詞語。Tong Z.在聊天中稱,女性在被迷暈狀態下的掙扎令他感到興奮,反抗越強烈,他就越興奮。
在Telegram上,Tong Z.的暱稱是“白天的上帝,夜晚的惡魔”。正如暱稱所指,他在公開的社交媒體和朋友、熟人心目中的形象,與判決書中他的犯罪行爲存在極大的反差。
在社交媒體上,Tong Z.表現出熱愛健身、露營、旅遊、下廚的一面,還曾宣傳開車接送服務,在柏林周邊爲華人旅客導遊。在熟人指認爲Tong Z.小號的小紅書賬號裏,他又自稱是一名受過專業培訓的“華人健身私教”。這個賬號的最近兩則筆記發佈在2024年10月,即他被捕前兩個月,內容都是關於“避雷”某個據稱有多名男友的“渣女”。
據稱是Tong Z.的小紅書主頁
在Ivy的記憶中,Tong Z.曾是一個體貼的男友。他愛乾淨,有求必應,主動包辦家務,尤其擅長做川菜。在兩人的朋友眼中,他的形象也是個“標準好男人”。“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沒有做過一頓飯,基本上也沒有洗過一次碗。給他發信息,他也是句句有回應。他也天天標榜,四川男人‘耙耳朵’(在四川話中意爲‘妻管嚴’),”Ivy說。
他在生活中的一些行爲,曾讓Ivy認爲他是一個富有同理心的人。Tong Z.曾經在中餐館打工,兩人外出到餐廳喫飯的時候,他會大方地留下小費。“他跟我說,自己也做過這個工作,覺得服務員很辛苦,”Ivy說。兩人還曾經討論過艾滋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歧視、產生自卑的處境,Tong Z.當時跟她說,如果他得了艾滋病的話,他會放棄找伴侶,因爲他不想禍害別人。
自從得知Tong Z.的性侵罪行之後,Ivy的世界彷彿有一部分瞬間崩塌了,她對兩人以往關係的認知被完全顛覆。他過往的貼心行爲,到底是真情實感還是有意僞裝,甚至是犯罪的預謀,Ivy也難以分辨。
接受警方問詢時,她提到Tong Z.曾多次爲她下廚做飯,警察追問道:“做飯時他是獨自操作嗎?”Ivy心中不禁忐忑:“他當時給我做飯是爲了給我下藥嗎?我以前從來沒往這個方向想過,這突然讓我心生後怕。”由於時隔多年,她也記不起當年身體是否出現過異樣。
得知案情後,Ivy一直經歷內心煎熬,持續尋求專業心理疏導。“這件事給我的身體上、心理上都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打擊,”她說,“我一直在反問自己:我有錯過什麼東西嗎?我怎麼會跟這個糟糕的人去交往?”
留學生涯
根據判決書記錄,在2015年,當時15歲的Tong Z.通過一項國際交流項目來到德國學習。他先在德國北部城市什未林(Schwerin)的寄宿學校落腳,初到德國的這段時間對他來說頗爲艱難,學業也並不順利。他一度輟學,返回中國半年後再度赴德,這次他在羅斯托克(Rostock)完成了十年級學業。之後他再次更換居住地,前往居斯特羅(Güstrow)完成高中學業。由於成績欠佳,他未參加德國高考,而是在斯圖加特某技術學校學習自動化技術專業,兩個學期後便放棄該專業。他在2022年搬到柏林,轉而在另一所學校攻讀機械工程專業。直到2024年年底被捕時,他仍是學生身份。
從Tong Z.的生活軌跡可見,在德國的近十年間,他多次搬家,學業跌跌撞撞。他被捕時25歲,仍未完成大學學業。根據判決書記錄,Tong Z.的母親一直承擔他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同時,他被捕前在一家中餐館打工,每月收入約300歐元。
26歲的在德留學生陳鳴是Tong Z.的高中同學,在其第一次到達德國留學時,兩人就在語言學校相識了。據陳鳴所知,Tong Z.的家境不錯,由母親一人撫養長大,他與母親的感情融洽。
陳鳴對Tong Z.的初印象是爲人和善友好,他身邊的中國留學生朋友並不少。兩人年齡相仿,一起打遊戲、旅遊,用陳鳴的話說,他們曾是“搭夥過日子”的好友關係。“他會做飯,有的時候就他做飯,我負責收拾廚房。”
從陳鳴的視角,又看到了一個不一樣的Tong Z.,與他短短几年內的嬗變。
陳鳴記得,在德國入學後不久,Tong Z.曾在宿舍樓下襬滿了蠟燭和玫瑰花,高調告白一名中國女同學,即便兩人此前關係並不密切。“整得轟轟烈烈,那個女生覺得很尷尬,就沒有下來。”表白失敗後,Tong Z.沒有表現得很失落,只顯得無所謂。
在高中時期,Tong Z.曾經因爲德語和英語考試不過關而兩度留級、三次轉校,也因此與陳鳴不再同在一個校區。當陳鳴再與他深入交談,是在2019年。當時Tong Z.正深陷一樁校園醜聞中:據稱他偷竊了女同學的內褲,事件在該校中國留學生的圈子中迅速傳開了。
陳鳴聽說之後感到震驚,專門到Tong Z.所在的校區關心他。“我問他,偷內褲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他就找各種藉口,說別人都誤會他了,這碰巧就在他櫃子裏,他是受害者。”陳鳴認爲,Tong Z.出於自尊心,向他撒了謊,並再次展現出無所謂的態度。中國同學們爲了給Tong Z.留點面子,沒有向學校和家長報告此事,但自此開始與他保持距離。最近,在系列性侵案件受到廣泛關注後,Tong Z.的另一名高中同學也發文提到同一件事,情節與陳鳴描述的吻合。
該事件之後,在兩人的交流中,陳鳴感受到,與初相識時比較,Tong Z.的個性發生了重大改變,變得傲慢自大,言語尖酸刻薄。有一回,陳鳴考試成績不理想,Tong Z.非但沒有安慰好友,反而落井下石,貶低他的學習能力,此後陳鳴開始疏遠Tong Z.。
“我覺得他自尊心太強,然後自尊心一直受挫,他其實特別希望別人去肯定他,”陳鳴說,由於曾兩次留級,Tong Z.比同齡人晚畢業。“看到學習成績更風光的同學,心裏會嫉妒。”Ivy也曾有過類似的感受,她的學業優秀,Tong Z.曾因此諷刺她是精英。“我隱隱地覺得,他好像有些嫉妒我,”她說。
陳鳴與Tong Z.在2019年再次在同一校區學習,陳鳴多次目睹Tong Z.帶不同的女性回到他獨自居住的宿舍。Tong Z.曾對他說過,很多女生都是“公交車”。“就是誰都能上。我聽了其實挺不舒服,”陳鳴說。
根據法庭判決書,Tong Z.犯下的第一起性侵罪行,正是發生在2019年。他在住處裏實施強姦並錄下過程,期間受害者一直明確表示拒絕性行爲。由於Tong Z.不願向執法機關透露該名受害人的姓名,她的身份並未得到確認。從2021年到2024年,他偷拍了多名女友和熟人,包括拍攝親密關係伴侶的裸照,潛入鄰居家的浴室安裝偷拍鏡頭,以及在旅途中偷拍旅伴淋浴和換衣服等。
“狩獵”
據Tong Z.的熟人稱,他在2022年9月搬到柏林之後,頻繁通過社交媒體和約會軟件交友,例如在小紅書上提供接機和包車服務、私信正在柏林尋找合租的女性,或在微信朋友圈尋找一起看流星雨、極光的旅伴。
2022年10月,中國留學生王琳在一場朋友飯局中認識了Tong Z.。她剛落座,Tong Z.就讚美她“真漂亮”。雙方做自我介紹時,Tong Z. 言語躲閃,不想介紹自己, “他就說‘哎呀沒什麼好問的,反正成績也不好’,然後就糊弄過去了,”王琳回憶說。
飯局中,Tong Z.坐在王琳對面
當時王琳正準備到另一個國家交換學習,有行李需要寄存,Tong Z.自告奮勇幫忙。交換期間,儘管王琳多次明確表示拒絕交往,Tong Z.仍頻頻通過信息向她示好。有一回,他通過王琳的微信朋友圈判斷出她的飛機抵達柏林的時間。王琳到達機場時發現,Tong Z.手裏拿着一支玫瑰花在出口處蹲守她,她當下十分震驚。“當時我想拎着我的箱子就跑,但是他就厚臉皮地追過來,問我‘驚不驚喜啊,意不意外啊’。”
當王琳結束交換學習、向Tong Z.索要她寄存的行李時,他再次開車到機場接機,並突然提出,回程時他需要中途到老闆家一趟,讓王琳在車上等他。她如果累了,“可以在車上好好睡一覺”。王琳頓覺事有蹊蹺,最後獨自打車離開。
從2023年11月起到2024年9月,Tong Z.與張大鵬在Telegram上交換了逾2000條信息。Tong Z.聲稱,他通常給受害女性服用“底料”(鎮靜藥品),她們在20分鐘內就會睡着。他還指導張大鵬如何偷拍性侵過程:"你可以帶一臺GoPro和一部手機,以備騰不出手的情況下使用。"
Tong Z.在兩人的聊天過程中透露,他偷拍女性之後,會把視頻放一兩年,再拿出來威脅受害人。"(她們)哭着哀求我刪掉,但從沒想到要報警,"他說,某個被他威脅的女孩曾在被迫與他發生關係時痛哭,而她的哭聲讓他感到“非常興奮”。
2024年11月,德國警方逮捕了張大鵬,並在他的電子設備中發現了Telegram羣組,識別出Tong Z.等多名身在德國的嫌疑人。次月,德國警方對Tong Z.實施抓捕,在他的住處搜出了避孕套、女性內衣、注射器與放置在牀箱裏的處方鎮靜藥品,以及資料總量超過2TB的硬盤。警方搜查硬盤後發現,他爲每名受害者建立了文件夾。除了在德國多處住所偷拍、在鄰居家浴室安裝隱藏鏡頭之外,他在波蘭和丹麥旅行期間偷拍了旅伴的私密照片,還曾在中國拍攝了一名熟人的淋浴視頻,並在Telegram上傳播。Tong Z.曾在羣組中聲稱自己共侵犯了18名女性,德國當局調查覈實了11名偷拍與性侵受害者。
德國法庭認定,Tong Z.作案的動機來源自其“蔑視女性人格尊嚴的心態”。
“他這個蔑視女性人格的特點,可能是藏得很深的,”Ivy說,“我肯定是沒有感受到。如果我感受到這個就不會跟他交往了。”在交往過程中,Ivy曾多次與Tong Z.討論女性主義話題。兩人在這個問題上話不投機,但Ivy當時以爲,Tong Z.的不理解和不認同,不過是“平均男人的水平”。
兩人分手的導火索,也正是在性別意識上的分歧。當時Ivy與Tong Z.一起看中國電視劇《親愛的小孩》,討論了女主角在懷孕、生產過程中歷盡千辛萬苦的情節。
“他當時跟我說了一句話,說中國生育率已經這麼低了,爲什麼這種片子還能放出來,然後我一下就火了,”Ivy回憶說,“他這句話給我的感受是,他關注宏大敘事大於個人痛苦。在他這個宏大敘事裏面,女性的痛苦是不被看見的。”
案情公開後,Ivy在新聞報道當中讀到,Tong Z.曾對張大鵬說“80%的女性在被強姦後不會聲張”,她感到不寒而慄:“哪怕我讓他一起去跟我讀一些女性主義內容,他看到的東西,跟我是不一樣的東西。他在利用這些知識去犯罪。”正是Tong Z.的這番言論,令她下定決心接受訪問,以受害者的身份公開發聲,希望喚起公衆對相關議題的關注和思考。
在Ivy的心頭,有一個問題一直縈繞,揮之不去:“我真的很想問問他,到底爲什麼做這些事呢?”
權力型性侵者
美國臨牀心理學家尼古拉斯·格羅斯(A. Nicholas Groth)在1979年出版的經典著作《強姦犯的心理》中,剖析了性侵者的心理特徵與犯罪動機。格羅斯認爲,性侵害主要有三大動機,即權力、憤怒與性。他從而將性侵成人的加害者分成三類,權力型、憤怒型和虐待型。
臺灣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林明傑對作者表示,德國華人性侵系列案件中的加害者或屬於權力型的性侵者。這類人視性侵爲一種對受害者實行支配、征服、控制的方法。他們在生活中性與非性方面常有不夠格感,而人際溝通能力通常又較差、少有表達個人情緒的渠道,性變成了自我認知和自尊的核心議題。權力型性侵者的犯罪通常是有預謀的,不過加害者很少過度使用暴力,他們幻想受害者最初雖會抵抗,但最終仍會感謝和欣賞。他們通過犯罪來追求性能力的重新肯定,以此尋回權力感。
權力型性侵者又可細分爲權力再肯定型(power reassurance)與權力斷言型(power assertiveness)。前者主要以性侵行爲來減輕內在的性不夠格感,從被害人身上尋求自己的男子氣概,犯罪時或多或少處在焦慮的狀態中。後者則主要以性侵行爲來表現其力量、控制和支配,認爲有權在性上讓受害人“乖乖聽話”,此類加害人往往帶有更嚴重的暴力攻擊性和反社會人格,也不畏懼與受害人發生搏鬥。
林明傑分析,使用迷藥進行性侵的施害者,應是屬於權力再肯定型。“他避開了需要跟她們(受害者)打肉搏戰。他本身是很沒有自信的人,然後想要操弄成有自信(的樣子)。” 而施害者組成網絡羣組,互相分享技巧和偷拍影像,則又是一個權力採集的過程。他們通過獲得其他“同好”的肯定來彼此取暖,累積自信。
在張大鵬案中,法院認定他有自戀型人格特徵,他自視甚高,尤其認爲自己比警察更高明。林明傑指出,這可能是心理學上的“反向作用”。個體爲了克服內心無法承受的自卑、無能與羞恥感,會在外在表現出截然相反的浮誇、傲慢與自大。“就是說他其實是很自卑,但是他爲了要克服自己的自卑,他表現出自戀。”
在格羅斯的分析框架中,權力型性侵者通常是在13歲以後,在跟成年婦女交往的過程中曾感覺受挫、被欺壓。“他(在少年期後)跟成年婦女的交互是輸的,然後他有一個想法,他希望能夠把女性贏回來,”林明傑說。在臺灣,性侵加害者需要接受強制的身心治療和輔導教育,以認知行爲治療爲核心方法,直到其再犯危險被認定顯著降低爲止。
值得注意的是,格羅斯對性侵施害者的分析框架強調創傷引起的心理病理,雖深刻塑造了治療實踐和執法培訓,但也被批評爲過於簡化,缺乏實證支持。用病理化解釋性侵犯罪,仍存有大量爭議。批評者指出,這種分析方法掩蓋了性別權力不平等、強姦文化、男性社會化模式等性侵的社會根基;強調加害者的心理創傷,也可能轉移了對其道德責任的追究,或被用於減輕刑責。
庭審現場
2025年7月,Tong Z.的庭審在柏林西邊的第一州法院舉行。這所刑事法院坐落在一座有百年曆史的巴洛克風格建築中,莊嚴宏偉。
23歲的中國留學生慧倩是Ivy的朋友,在庭審當天特地趕來旁聽。
在德國,性侵案受害者可以選擇兩種法律角色。一是僱用律師,成爲刑事案件的共同原告。二是作爲證人,配合警方和檢方的工作。Ivy選擇了後者。而由於Tong Z.的認罪態度良好,檢方沒有傳喚她和其他證人到場,而未被傳喚的證人需要回避庭審。
受Ivy之託,慧倩前來旁聽庭審,此前她與Tong Z.從未謀面。慧倩走進法庭時,他已坐在被告席上了。庭審房間並不大,慧倩與Tong Z.只相隔約五米,能清楚看到他的側臉,“白白淨淨的,戴着眼鏡,看着非常斯文,眼睛不是很大。在他臉上看不出什麼情緒波動,就是比較淡然。”當日Tong Z.穿着素色T恤,戴着耳機聆聽翻譯內容,全程沉默不語,佝僂着背坐在辯護律師身後的被告席上。
法庭外的樓梯
那場庭審中共有五名法官、三名檢方律師、兩名被告辯護律師和兩名記錄員出席。當時,德國華人性侵系列案仍未被廣泛報道,包括慧倩在內僅有四名公衆旁聽,她是其中唯一的華人。除了兩名法官和被告之外,其他在場人士都是女性。
當日的庭審主要由檢方陳述Tong Z.的犯罪細節,期間檢方提交證據冊,在法官面前展示相關圖片證據並逐個加以詳細說明。
當展示到與Ivy相關的證據時,慧倩心中無比沉重,感到快要被隱形的負擔壓得窒息。“我雖然看不到那個照片,但是我一想到他們現在展示我的好朋友受到侵害的證據,我就特別的難受,”慧倩說,“我覺得很絕望、屈辱。”
庭審期間,慧倩心中百感交集,憤怒、傷心與無力感交錯。她不知道旁聽者在庭審期間不能使用手機的法庭規則,便隨手拿起手機給男友發信息抒發心情,被Tong Z.的辯護律師發現。律師以避免泄露案情爲由,要求法庭確認慧倩的身份,她在不得已之下,承認自己是Ivy的朋友。
那一刻,她下意識望向Tong Z.的方向,想觀察他聽到Ivy的名字時的反應,正好Tong Z.也看向她。“我當時很期待他有什麼反應,但他並沒有。”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Tong Z.首次犯罪時未滿21歲,他的審判是在青少年法庭進行的。比起系列案件中的其他被告,法庭對Tong Z.的隱私保護更爲嚴格。慧倩隨後獲准繼續旁聽庭審,但她與其他旁聽者的筆記都被收走,以免案情在Tong Z.尚未被定罪時就遭到泄露。
根據判決書的記錄,檢方就13項案件起訴Tong Z.,指控他祕密拍攝了多名年齡與他相仿的年輕中國女性的照片和視頻,拍攝均未經當事人同意,事後亦未獲其認可。所有受害人均來自Tong Z.的社交圈。他始終以友好的姿態接近受害者,給人留下無害的印象。受害人都在涉及自己的影像中辨認出了自己。幾乎所有的受害人在警方問詢前並不知曉相關影像的存在,還有受害者在拍攝期間曾用手遮擋鏡頭阻止拍攝,並要求被告刪除視頻。除了偷拍外,Tong Z.還對多名受害人實施了三起性犯罪。
根據判決書的記錄,Tong Z.承認了檢方的全部指控。“我對所有犯罪行爲深感悔恨,並真誠地道歉。在主審期間觀看這些視頻對我來說非常煎熬。我感到無比羞恥,”Tong Z.在提交給法庭的個人陳述中說。
據他自述,他的父母在他嬰兒時期就分開了。年幼時,他曾經輾轉寄住在多個親屬家,遭受過來自親戚和老師的身體暴力。“我很早就學會了,我不能依靠任何人,必須在情感上保護自己。這使我極度受壓抑並充滿不信任。”他說,自己從來沒有真正的依靠對象,從未感受過情感上的安全感。
根據Tong Z.的自述, 15歲時,母親將他送往德國留學,剛到德國時,他不會說德語,缺乏情感支撐,突然要在異鄉開始獨立生活。一直以來,他極難建立社交關係,尤其是與德國人。他沒有親密的朋友,大部分閒暇時間都在電腦前度過,這種孤立狀態隨着時間愈發加劇。他通過在網上結識旅伴、一同旅行來嘗試逃離孤獨。
“回顧來看,我意識到自己在此過程中常常將情感親密與控制或記錄混爲一談。我沉溺於數字圖像、視頻和幻想之中,而未意識到這樣做可能傷害真實的人。”
Tong Z.提到,羈押期間他承受極大壓力。由於罪名的性質,他面臨其他羈押人員的敵意,在看守所曾遭遇人身攻擊,因此在牢房外活動時必須全程由獄警陪同。目前他定期參加團體治療,並在監獄圖書館工作。
由於Tong Z.承認了所有控罪,Ivy等本案的證人無需出庭作證。他在自述中寫道:“我知道我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希望,至少能夠通過使證人免於再次在庭審中陳述那些對她們而言令人震驚的經歷,在某種程度上彌補一些過失。”
然而,對於受害者來說,她們的痛苦不會只因無需出庭作證而就輕易抹除。
恐懼、羞恥、失控
根據Tong Z.的判決書,幾乎所有受害者都是在偵訊期間才得知上述拍攝行爲,並在影像中認出自己。有的受害者立即表現出驚訝和不安,並哭泣起來。還有一名受害者開始顫抖,處在極度恐懼和震驚之中。
位於香港的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的服務經理曾秋娜(Florence Tsang)對作者說,曾被藥品迷暈、偷拍和性影像遭傳播的受害者,往往面對十分複雜的心理創傷。風雨蘭是香港首家服務性暴力倖存者的危機支援中心,爲其提供陪同報案、法律和心理諮詢上的支援。曾秋娜說,被藥品迷昏的受害者對於性侵過程的記憶可能缺失,因而產生巨大的無力感。被偷拍和散播的受害者則會產生羞恥感,內心感到退縮。“廣東話叫‘唔敢見人’,很怕被人看到,”曾秋娜說。
如果被偷拍的性影像曾在網絡上傳播,受害者難以確認它們已被徹底抹除,隨之而來的恐懼也無法被完全消滅。“有時她們上街,會擔心人們的眼神。對人際關係和外出露面的安全感跌到谷底。”曾秋娜曾接觸過一位性暴力倖存者,每天起牀時第一件事就是檢查網上的羣組裏還有沒有她的照片,檢查完之後才能稍微安心地開始一天的生活。
有的受害者通過電話熱線聯繫風雨蘭時,剛剛得知自己被偷拍性影像在網上散播,處於極其緊張和混亂的應激狀態。曾秋娜說,受害者的第一個念頭通常是儘快設法下架影像,大多數人在一年之後,才逐漸意識到自己需要專業的心理輔導。“她們的焦慮和不安其實會累積,然後被生活中不同的事情觸動,例如街上陌生人的一個眼神或表達,就會令她們驚恐發作。”
而其中遭遇親密關係伴侶性侵的受害者,往往感受到強烈的背叛感,甚至陷入自責。當風雨蘭的社工與她們深度交流時,很多時候會發現,那些親密關係中原來早已隱藏許多高壓的控制。當長期身處操控狀態中,女性難以意識到她們正被利用或侵害。
針對受害者在得知性侵害後產生的強烈失控感,風雨蘭社工在心理輔導上着重賦權,鼓勵其在日常生活的細微末節中找回掌控感。例如,曾有一名女性被丈夫散播性影像,她被迫更改電話號碼、搬進過渡性房屋居住。在生活常規被顛覆之時,她卻堅持徒步的愛好,還在山上找回屬於自己的自由空間和內心平靜。
然而,性侵受害者在偵訊和庭審過程當中,又可能遭遇二次傷害。在香港,通常由女警處理涉及影像的性暴力案件。當受害者作爲證人出庭時,可申請設置屏風,遮擋來自被告、公衆和媒體的視線。儘管有這些保護措施,曾秋娜說,司法程序對許多女性受害者來說仍是一大挑戰。受害者不得不反覆觀看和確認涉案影像,仔細回憶和描述與案情相關的細節,許多受害人都感覺辛苦,需要多次停下休息。
在德國的警局,與Ivy打交道的也是兩位女警。警察在展示她的照片之前告知她,接下來看到的圖片可能會讓她感到不適。談話期間,當她因感到遇人不淑而出現自責情緒時,警察安慰她說,這不是她的問題,案件中幾乎所有的女性受害者都說,Tong Z.在她們面前表現得有禮貌和分寸。問詢過程中,警察也反覆問她:“我們要不要先喝點東西?”,提醒她如果感到不舒服,可以隨時暫停。
然而,警察那天也向Ivy提出了一個讓她感到不適的請求:爲她拍攝全身的裸體照片,以便識別出更多可能涉及她的影像。因爲剛剛獲知案情,Ivy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當即拒絕了這一請求。警察對此表示尊重和理解,接着詢問她身上是否有明顯的胎記,並拍下該部位的照片。離開警局時,警察交給Ivy一張宣傳單,上面是婦女諮詢和救助組織的聯繫方式。警察還問她,是否需要陪同她回家。
雖然德國警方採取了保護受害人免受二次傷害的一系列措施,但問詢仍然對Ivy帶來了極大的衝擊。步出警局後,她大病一場,流感拖了一個月才康復。之後她更出現睡眠障礙、閃回、精神不集中、神經衰弱等症狀,需要服用抗抑鬱藥物。目前,Ivy在精神科醫生的幫助下,正在逐漸找回對生活的掌控感。她說,接受訪問去訴說自己的經歷,也是重新獲得控制的過程。
在張大鵬案中,受害者遭受的嚴重心理後果是法庭決定加重刑罰的考慮因素之一。多名受害者一直飽受嚴重失眠和強烈焦慮的折磨。至少有兩人至今不敢向任何人透露受到侵犯一事,甚至不敢告訴自己的伴侶。有受害者越來越感到與世隔絕,至今仍有嚴重的自殺念頭。另一名受害者完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每到夜間就擔心有人會闖入她的公寓。還有一人在案發後因急性精神失調需要住院治療,雖然她克服了自殺的想法,但至今在日常生活中仍然非常恐懼和多疑,尤其是對男性。
張大鵬案中有一名受害者是一位育有年幼女兒的母親。由於藥物造成的記憶喪失,她對侵犯毫無察覺,直到收到警方聯繫。她對此事感到極度羞恥和自責,認爲自己未能充分保護當時仍是嬰孩的女兒,擔心張也曾對女嬰實施麻醉,從而焦慮德國少年福利署會將女兒從她身邊“帶走”。
這名受害人產生了嚴重的睡眠障礙,時刻擔心她的影像已在網上傳播。她已有一年多不敢拆開任何一封寄給她的信件,只是任由其原封不動地堆放着。由於擔心這成堆的信件中有未付賬單,並可能累積了利息和罰金,她也不敢動用自己的積蓄去度假,導致無法放鬆身心。
她說,她確信自己的生活再也回不到案發前的狀態了。
13項偷拍罪,3項強姦和性侵罪
刑期5年9個月
2025年8月,柏林法院青少年審判庭認定Tong Z.犯下強姦罪、加重強姦罪、性侵犯罪,以及13起未經同意拍攝他人最私密生活領域、侵犯其人格權的影像犯罪,判處他監禁5年9個月。
在德國華人性侵案的系列案件中,Tong Z.是第一名被宣判的被告。截至目前,他是已被判決的三名被告中刑期最短的,並且未實施預防性羈押,意味着法庭不認爲他對社會有極高危險性。
從判決書可見,法庭逐一認定了每項控罪,並由經驗豐富的青少年精神病學醫生評估Tong Z.的精神狀況,並未發現被告患有精神疾病與童年創傷後遺症,因此不構成限制責任能力的依據。法庭決定不實施預防性羈押,是經過全面審視他的情況後,認爲他尚不存在根深蒂固的犯罪模式。他雖在聊天內容中展現對女性的蔑視,但未在實際犯罪行爲中體現施虐狂的人格障礙。
儘管Tong Z.最早的兩項犯罪在21歲前實施、其審判在青少年法庭進行,法官認定,案件適用普通刑法,而不是青少年法。法官與精神科醫生在考量他的人格和初次犯罪時的環境條件後認爲,Tong Z.當年的道德和智識發育,“不再可與青少年相提並論”。法官的判詞寫道,儘管他是應母親的安排從中國遷居德國,但多年來他已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自立。在2019年,他最早的犯罪發生時,他已與女性建立了戀愛關係,也有其他華人朋友和熟人。他幾乎不與德國人建立聯繫、只在華人社區中活動這一事實,並不能改變對其在犯罪時已心智成熟的認定。
Tong Z.最終被判監禁5年9個月,是法官考量多個因素後的量刑決定。判決書指出,Tong Z.的多項犯罪手段對他尤其不利。他預謀了犯罪,不僅備有處方安眠藥,還用手機攝影了犯罪行爲。給受害者帶來沉重心理壓力的傳播因素,也被納入考慮。法官在判詞中寫道,被告曾在網上傳播犯罪影像,導致受害人將持續擔心自己的影像將不受控制地被散播。而且,在其中一項犯罪中,被告曾在酒精中混合大劑量安眠藥讓受害者飲用,行爲存有危險性。而另一方面,法官也列舉了支持從輕判決的因素。被告在審判中作出全面、坦率的認罪供述,期間表現出悔恨,這作爲顯著從輕情節加以考量。同時,被告無犯罪前科亦對他有利。
判決之後,Tong Z.一方曾上訴,但上訴已被駁回。
距離旁聽Tong Z.的庭審已經過去近一年,慧倩如今每次路過那座柏林法院,甚至只是看見附近的地名,心頭都會覺得壓抑。在新聞報道中讀到相關案件的犯罪細節時,她也會不由自主地心生恐懼。“他們就是很普通的中國留學生,我覺得這個是最可怕的一點,就是我們在交往中,無法識別出這種人的存在。 ”
判決生效後,Ivy得知了Tong Z.上呈法庭的部分自述內容,感慨萬千。從她的角度看,在Tong Z.的人生中,他並不缺乏來自母親、伴侶、朋友等女性的情感支持,這些溫暖卻似乎沒有得到他的珍視。
“如果他真的覺得自己一輩子都非常孤獨,那我覺得他沒有真正投入過自己的情感。”
應受訪人要求,Ivy、陳鳴、王琳、慧倩皆爲化名
編輯——於蒙 顧問——王天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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